明·徐复祚《一文钱》第三出有一等颠倒丧志,投东觅西,失却眼前至宝,这便是认贼作子。”
不正其名而言其实,絞戾不通,至于如是,徒使人害于名则已耳!乃至指鹿为马,~。★章炳麟《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
佛家语,比喻错将妄想认为真实。同认贼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