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让 gē ràng[cede] 反抗侵略战争失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外国割让领土
谓因战败或受威胁,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清史稿·兵志九》:“ 光绪 十三年,开 臺湾 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 中国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战,割让於 日本 ,而疆事益不可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