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方 yǒu fāng
(1) [with the proper method]∶得法
领导有方
(2) [disobey]∶有违
此事只好得罪,有方尊命了。——《镜花缘》
1. 犹四方,各方。有,词头。《书·多方》:“猷,告尔有方多士,暨 殷 多士。” 孔 传:“王叹而以道告汝众方与众多士。”《国语·郑语》:“於是乎先王聘后於异姓,求财於有方,择臣取諫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 韦昭 注:“使各以其方贿来,方之所无,则不贡。”
2. 有一定的去向、处所。《论语·里仁》:“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何晏 集解:“ 郑 曰:‘方,犹常也。’” 邢昺 疏:“父母既存,或时思欲见己,故不远游,游必有常所,欲使父母呼己,得即知其处也。”
3. 有道;得法。《庄子·人间世》:“有人於此,其德天杀。与之为无方,则危吾国;与之为有方,则危吾身。” 陆德明 释文引 李颐 曰:“方,道也。” 南朝 宋 颜延之 《阳给事诔》:“ 瓉 少稟志节,资性忠果,奉上以诚,率下有方。” 唐 韩愈 《答李翊书》:“君子则不然,处心有道,行己有方。” 清 曾国藩 《新宁刘君墓志铭》:“既而经纪有方,智足以扩其业,利足以仁其三族。”如:领导有方;指挥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