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 xiǎo shuō
[novel] 一种通过人物、情节和环境的具体描写来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体裁。按篇幅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小小说(微型小说)
1. 谓偏颇琐屑的言论。《庄子·外物》:“饰小説以干县令,其於大达亦远矣。”
2. 《汉书·艺文志》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所造为小说,列于九流十家之末。其序称“小説家者流,盖出於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説者之所造也。”后以称丛杂的著作。《文选·张衡<西京赋>》:“小説九百,本自 虞初 。” 薛综 注:“小説,医巫厌祝之术。”《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録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
3. 演述故事的小说至 唐 之传奇出现而始盛。在此前的如 先秦 的神话、传说、寓言。 魏 晋 的志怪等皆其先河。 唐 高彦休 《<阙史>序》:“故自 武德 、 贞观 而后,吮笔为小説、小録、稗史、杂録、杂记者多矣。”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小説亦如诗,至 唐 代而一变,虽尚不离於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 六朝 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跡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説。”
4. 宋 代,小说为说话家数之一。 唐 末已开其端。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续集·贬误》:“予 太和 末因弟生日观杂戏,有市人小説。”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説话有四家:一者小説,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説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跡变泰之事;説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説经,谓演説佛书。説参请,谓宾主参禪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説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
5. 在说话的基础上出现平话、话本。小说遂为故事性文体的专称。如《京本通俗小说》。 元 明 以来则盛行章回体小说。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辩证上·小说》:“小説起 宋仁宗 。盖时太平盛久,国家闲暇,日欲进一奇怪之事以娱之。”《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如今再説一个富家,安分守己,并不惹事生非;只为一点慳吝未除,便弄出非常大事,变做一段有笑声的小説。”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小说》:“自 金圣叹 好批小説,以为其文法毕具,逼肖 龙门 ……至士大夫家几上,无不陈《水滸传》、《金瓶梅》以为把玩。”
6. 到近、现代,小说作为文学的一大样式,在话本小说、章回小说的基础上,并以外国小说为借鉴,加以发展,极为发达。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环境的描写,塑造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广泛地反映社会生活。按其篇幅长短及内容广狭。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等。 鲁迅 《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 秦牧 《散文创作谈》:“小说,依靠的是用概括的、典型化的手段,从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虚构了情节,使人物和故事给人以强烈感。”
小悦,小欢乐。《吕氏春秋·疑似》:“ 褒姒 之败,乃令 幽王 好小説以致大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