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会现象在时间上的变动程度的相对数。以某一时期(报告期)水平同以前时期(基期)水平对比而得,用百分率或倍数表示。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或×100%)有定期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前者是各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相比;后者是各期水平均与上期水平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