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

  礼六十二 沿革六十二 凶礼二十四

  改葬服议(周 汉 魏 晋 东晋 宋 后魏)

  周制,丧服曰:"改葬緦。"(马融曰:"棺有弛坏,将亡尸柩,故制改葬。棺物败者,设之如初,其奠如大敛时。不制斩者,礼已终也。从墓之墓,事已而除,不必三月。唯三年者服緦,周以下无服。"郑玄曰:"云服緦者,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亲见尸柩,不可无服,服緦三月而除之。"王肃云:"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远近,或有艰故,既葬而除,不得待有三月之限。")春秋穀梁传:鲁庄公三年,葬桓王。传曰:"改葬也。(范甯曰:"改葬,当言改以明之,犹郊牛之口伤,改卜牛是也。传当以七年乃葬,故谓之改葬。")改葬之礼,緦,举下缅也。"(范甯曰:"緦者,五服最下。言举下缅,上从緦,皆反其故服。因葬桓王记改葬之礼,不谓改葬桓王当服緦也。"江熙曰:"薨称公,举五等之上。改葬之礼緦,举五服之下,以丧缅邈远也。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之。礼以其为交神明者也,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唯轻。言缅,所以释緦。")

  汉戴德云:"制緦麻具而葬,葬而除,谓子为父、妻妾为夫、臣为君、孙为祖后也。无遣奠之礼。其馀亲皆吊服。"(陈铄问赵商云:"亲见尸柩,不可吉服,既虞可除,何为乎三月?"商答曰:"经云'改葬緦',三月而除。三月一时,无他变易。今既緦,无因便除,故待三月除,以顺緦之数。")

  魏王肃云:"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於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緦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肃又云:"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远近,或有艰故,既葬而除,不待有三月之服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加麻。"(吴徐整问射慈云:"改葬緦,其奠如大敛,从庙之庙,从墓至墓,礼宜同也。又此大敛,谓如始死之大敛邪?从庙悉谓何庙?牲物何用?"慈答:"奠如大敛奠,士大敛特豚。从祢庙朝祖庙,从故墓之新墓,皆用特豚。大夫以上,其礼亡。以此推之,大夫奠用特牲,天子太牢,诸侯少牢。")

  晋袁准正论云:"丧无再服,然哀甚,不可无服。若终月数,是再服也。道远则过之可也,道近旬月可也。或问何亲服緦,大功以上可也。"

  东晋贺循答傅纯云:"郑玄云三月者,以亲睹尸柩,故三月以序其馀怀。但迟速不可限,故不在三月章也。王氏虞毕而除,且无正文。郑得从重,故要记从之。"

  殷仲堪问范甯曰:"从兄道林营迁改事,先儒并不疑緦服,代所多用,且当依行。至於释除,王郑不同,何者为允?"甯答曰:"改葬者非常,故不在五服之章。葬迟者自当以毕事为断,亦犹久丧服逾三年。"又云:"父丧未葬,主丧者不除。当其为主,五服皆然。苟有事故,葬必逾期,此非常之通服也。"

  成帝咸和四年,太尉庾亮改葬,服齐縗。咸康三年,司空何充改葬亦然。蔡谟以为改葬斩縗,礼言緦者,谓緦亲以上皆反服也。

  范汪与江惇书曰:"孝子重睹灵榇,哀心恸踊,何以緦服临至亲之丧,三月而除。此乃仪礼数字,了无首尾,今人有疑。孙放改葬其祖,放开壙,服斩縗,一门反服。从行者待柩至,以縗绖迎於郊。二月事毕,放父四月晦除,放兄弟二月晦除,此皆反服。"(孟陋难放曰:"未尝有斩服旬月而除者。"放答曰:"礼亦有积年而无变,久丧是也。或再以表哀,亲属临壙是也。或旬月而除,讫葬即吉是也。或服重而月促,齐縗三月是也。")

  何琦云:"皇祖恩远,犹不敢以轻服服之,况以緦临父母之葬乎!若传重之孙改葬其父,则为二斩,於礼亦违顺。郑玄三月之义,则进退有疑。从王肃虞除之文,则就吉仓卒。从蔡谟,则关於二斩。且丧服齐縗三月之例,而緦无异条也。"

  王濛曰:"改葬緦,夺之以斩可也。今若极重制於旬日,同至痛於始哀,而就吉不渐,於礼有疑。"于济答曰:"蔡谟云:传云不以兄弟之服服至尊者,乃始丧正服耳。且斩縗之末,便自缟冠麻衣,乃轻於緦麻,然犹以服至尊矣。"

  范宣曰:"斩縗,既葬则布同於齐縗,既练则同大功,大祥之后,略如緦麻,礼之次序也。安得反服始服不从其变?又改葬緦,服三月者非也,直讫葬为断矣。若改葬不过一旬,安可便脱乎。礼云一时,时逾思变,故取节焉。若道远艰故,不得时毕,则犹礼云久丧不葬,主丧者不除,可待葬讫而除。"

  元帝建武初,以温峤为散骑侍郎,峤以母亡值寇,不临殡葬,欲营改葬,固让不拜。诏曰:"温峤不拜,以未得改卜葬送,朝议又颇有异同。古人之制三年,非情之所尽,存亡有断,不以死伤生耳。腰绖而服金革之役者,岂营官邪?随王事之缓急也。今桀逆未枭,平阳道断,奉迎诸军犹未得径进,峤特一身,於何济其私艰,而以理阂自疑,不服王命邪!其令三司八座详议。"於是太宰、西阳王羕等议:"昔伍员挟弓去楚,为吴行人以谋楚,志在报雠,不苟灭身也。温峤遭难,昔在河朔,日寻干戈,志刷雠恶,万里投身,归赴朝廷,将欲因时竭力,凭赖王威,以展其情,此乃峤之志也。"有司奏:"按去建武元年辛未诏书,依礼久丧未葬,唯丧主不除。以他故未葬,人子之情,不可居殡而除,故期於毕葬,无远近之断也。若亡遇贼难,丧灵无处,求索理绝,固应三年而除,不得固从未葬之例也。按辛未之制,已有成断,皆不得复遂私情,不服王命,以亏法宪。参议可如前诏峤受拜,重告中丞司徒,诸如峤比者,依东关故事、辛未令书之制。"峤不得已,乃拜。

  宋庾蔚之谓:"改葬所以緦而不重者,当以送亡有已,复生有节。若用始亡之服,则是死其亲,故制緦以示变吉。既有其服,若旬月而葬,则当如郑玄说,卒緦之限,三月而除。若葬过三月者,须葬毕释服,服为葬设故也。"

  后魏明帝神龟元年,侍中、国子祭酒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后改葬,议至尊、皇太子、群臣服制轻重。四门博士刘季明议:按丧服记虽云'改葬緦',文无指据,至於注解,乖异不同。又太常博士郑六议云:'窃谓郑玄得服緦之旨,谬三月之言。如臣所见,请依服緦,既葬为除。'实以为允。"诏可。

  嫡孙有父丧未练改葬祖服议(晋)

  晋段疑问:"嫡孙居父丧未练而改葬祖,当何服?又出养子居所生父丧齐縗,改葬合当何服?"荀讷云:"礼,父母丧偕,葬先轻后重。谓便当以重服而葬也。若服重可以临葬,则为人后者亦当著齐縗耳。礼无的文,此意决耳。"

  步熊问:"改葬但言臣、子、妻为君父夫三者,而孙为祖后亦宜緦,不审受重於祖,父亡后,祖墓崩,不知云何?"许猛云:"按经文以谓诸有三年者皆当緦,如注意举此三者,明唯斩者耳。今父卒,孙为祖后而葬祖,虽不受重於祖,据为主,虽不为祖斩,亦制緦以葬也。"

  有小功丧及兄丧在殡改葬父母服议(魏 晋)

  魏荀俣云:"有小功丧服,改葬父母,服以重包轻,宜便服小功。"王肃以为宜服改葬緦,卒事反故服。

  晋蔡谟答或问:"改葬服緦。今甲当迁葬,而先有兄丧在殡,为当何服?谟答:'亦应服緦。礼,三年之丧既练,而遭緦麻之丧,则服其服往哭之。凡丧相易,皆以重易轻。至於此事,则以轻易重。所以然者,临其丧故也。卑者犹然,况至尊乎!谓甲临葬,应改服緦麻。'"

  改葬父母出適女服议(晋)

  晋庾龢问:"女子適人,今改葬,儿既服緦,女子当有服不?"王翼答云:"按礼改葬緦,郑氏以为臣、子、妻。以例推之,女子虽降父母,即亦子也。今男女皆緦,於义自通。"

  改葬前母及出母服议(晋)

  晋胡济改葬前母服议云:"今礼无其章,不复特为之法。故取继母以准事目下,得申孝养之情。推此所奉,前继一也。以为前母改葬,宜从众子之制。"

  又刘镇之问:"父尚在,母出嫁亡,今改葬,应有服不?"徐广答云:"改葬服緦,唯施极重。此既出嫁,未闻儿有服之文。然缘情立礼,令制服奉临,就从重之义,合即心之理,亦当无疑於不允也。"

  母非罪被出父亡后改葬议(晋)

  晋王澹、王沈与其叔征南将军昶书曰:"亡母少修妇道,事慈姑二十馀年,不幸久寝笃疾,会东郡君(按东郡君,沈父。)初到官而李夫人亡。(按李夫人,沈祖母。)是时亡母所苦困剧,不任临丧。东郡君自痛远不得尝药,而妇宜亲侍疾而不得临终,手书责遣,载病大归,(按大归谓被遣还本也。)遂至殒亡。东郡君后深悼恨之。慈妣存无过行,没荷出名。春秋之义,原心定罪。乞迎亡母神柩,改葬墓田。上当先姑慈爱之恩,次释先君既往之恨,下蠲亡灵无负之耻。"

  博士薛谞议以为:"春秋原心定罪,仲尼称父有诤子,然则论罪不可以不原心,为子不可以不义诤。来书云尊亲以不幸遘疾,不任理丧。礼,疾则饮酒食肉,盖急於性命而权正礼也。夫厚养忘哀,礼之所许,况尊亲婴沉笃疾而被七出之罚乎!向使曩时家有壮子,明证本末,直道而争,岂令慈母以非罪受不义哉!考诸典礼,稽之原情,其昭告先灵,(先灵,东郡君。)还安兆域,使严父无违理之举,慈母雪没代之耻,不亦可乎!"沈重与叔昶书述薛议,其叔答许之。

  沈祭先考东郡君文云:"孝子沈敢昭告烈考东郡君:沈亡母郭氏,恪勤妇道,齐孝之节,克顺於先姑。天降氛气,雁门太夫人遘疾历旬,郭时又遇笃疾,弗获尝祷,夫人不幸,遂至殒没。烈考卒承大变,忧恸荒迷,未详听察,谓郭供养有阙,遂载病大归,寻便殒亡,烈考深用悼恨。澹及沈仰惟烈考旧心,鉴亡妣素行,不迎之议,考礼度哀,未及施行,澹不幸夭没。沈敢述澹意,谋之通儒,咨之邦族,咸以为亡妣宜时改葬。沈辄受命於征南君,(按谓叔王昶。)谨诣邺迎郭灵柩,以某月日安厝,庶顺烈考之旧心,全祖亲之慈爱者也。"

  改葬反虞议(晋 宋)

  晋尚书下问改葬应虞与不。按王肃丧服记云:"改葬緦,既虞而除之。"傅纯难曰:"夫葬以藏形,庙以安神,改葬之神在庙久矣,安得退之於寝而虞之乎?若虞之於寝,则当复还祔於庙,不得但虞而已。"国子祭酒荀讷以为:"虞,安神之祭。神已在庙,改葬不应复虞,虞则有主。讷谓纯言为当。"

  韩虬问贺循曰:"按傅纯曰问郑氏改葬三月,又讥王氏以既虞为节,云'改葬之神在庙久矣,不应复虞'。见府君所答,唯云宜三月,谓王氏为短,郑为长,而不答应虞之义,此为应虞否也?"循答曰:"凡移葬者,必先设祭告墓而开冢,从墓至墓皆设奠,如将葬朝庙之礼。意亦有疑。既设奠於墓,所以终其事,必尔者,虽非正虞,亦似虞之一隅也,但不得如常虞还祭殡宫耳。故不甚非王氏,但不许其便除。然礼无正文,是以不明言也。"

  殷仲堪问范甯曰:"荀讷议太后改葬,既据言不虞,朝廷所用,贺要记云三月便止,何也?"甯答曰:"贺无此文,或好事者为之邪?不见马、郑、贺、范说改葬有虞。神已在庙,虞何为哉!"(吴射慈答徐整问改葬虞曰:"不在殡宫,又不为位,何反虞之有。")

  宋庾蔚之谓:"神已在庙,无所复虞。但先祭而开墓,将窆而奠,事毕而祭灵,遂毁灵座。若棺毁更敛,则宜有大敛之奠。若移丧远葬,又有祖奠、遣奠也。"

  父母墓毁服议(曾祖从祖墓毁附○ 东晋 宋 梁)

  东晋大兴二年,司徒荀组表言:"王路渐通,士人得视冢墓,多闻凶问,朝野所行不同,或有制重斩杖者,复有制齐縗三月、緦麻三月者,直素服尽哀者。人生不同,性有厚薄,是以圣人制礼居中,使贤者俯就,不肖者企及。臣谓墓毁之制,改葬緦麻,当包之矣。郑康成、王子雍皆云棺毁见尸,痛之极也。今遇贼见毁,理无轻重也。以礼无明文,行者致异。臣以为宜使明礼大臣议为正制。"诏:"司徒表,礼虽无坟墓毁废正文,然依附名例,不为无准。吾谓改葬緦,通制也。已修复,不临尸柩,素服可也。而士大夫率意轻重不同,其下太常议定。"国子祭酒杜夷议:"墓既脩复而后闻问,宜依春秋新宫之灾,哭而不服。"博士江渊议:"凡所以改葬者,必由丘墓崩坏露殡,其痛一也。愚以为发墓依改葬,服緦三月。汉时有盗高庙宝器者,达理之士以为其罪轻於长陵之土。虽同至於敬,事实有异。愚以为墓毁更复不应比庙灾而不行服也。"侍中黄门侍郎江启表:"按郑玄云:'亲见尸柩,不可无服。'如郑义以见而服,不见不服也。司徒临颍前表改葬之緦,不以吉临凶。今听其坟墓毁发,依改葬服緦麻,不得奔赴。及已修复者,唯心丧缟素,深衣白帻,哭临三月。"

  孔仰墓毁论曰:"按礼,圣人制殡葬之意,盖以死者不可复存,而孝子不忍弃其亲,故为棺椁葬埋。推其本心,固在弃之,弃之中为礼节以顺孝子情耳。原圣人之意,盖以无知处之形骸,故以幽闭长久为安;以有知为神灵,故以清阳博庙尊严为显。尊严故可修,潜隐故不犯,比之丘陵,同之自然而不敢修。若遇寇发露,可以补复其外,而不可改内。哭泣之日,以事讫为节。故庙灾有三日哭之之文,墓毁无制哭之日。笃推大理,恐不加异於庙灾也。苟以无知处之,则虽加开发,不能益死者之苦,但人情不忍见闻。见闻之日有哭泣,一日、五日或十日,过者不足褒,不及不足贬,故圣人不为之礼。"

  永和十二年,修复峻平四陵。大使开陵表,至尊及百官皆服緦。尚书符问:皇太后应何服。博士曹耽、胡讷议:"为人后者为之子,元帝继武帝,於康帝为曾祖。礼,为曾祖后斩縗三年,小记与诸侯为兄弟者斩縗,则无齐。皇太后宜正服斩縗,改葬当緦。郑注止於臣、子、妻,王氏通谓三年者。王氏近情,则宜緦。"领国子博士荀讷议:"如郑玄注,则皇太后不应有服緦。谓今皇太后上奉宗庙,下临朝臣,宜有变礼,不得准之常制。"太常王彪之上言:"二学博士荀讷、曹耽等议如右,臣虽与之同议,议各有辞。太后临朝称制,体同皇极,则亦宜服緦,议有二君之嫌。"尚书范汪亦同彪之,云"太后临朝,君礼有何不尽,而君何疑於服?"遂上皇太后緦服。

  或问曰:"曾祖墓、从祖墓毁发,哭制云何?"范宣曰:"礼不见在远,直闻墓发,制唯经见改葬緦。此施臣、子、妻,是承嫡者当依此礼。非嫡有降,但三日哭,从祖一日哭可也。"

  宋庾蔚之谓:"人子之情无可辍,圣人以礼断之,故改葬所服,不过於緦。緦服虽轻,而用情甚重。意谓闻其亲尸柩毁露,及更葬,便应制服奔往。纵已修复,亦应临赴。苟途路阻碍,犹宜制服緦,依三月而除。岂可以不及葬事便宴然不服乎!"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咨礼官何佟之。议以为:"改葬服緦,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土坟,不及於椁,可依新宫火处,三日哭假而已。"帝以为得礼也。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推荐古籍
论语 三字经 三国演义 大学章句集注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三国志 史记 三侠五义 三十六计 三命通会 三略 三遂平妖传 世说新语 东京梦华录 东周列国志 东游记 东观奏记 中庸 中论 中说 九州春秋 九章算术 书目答问 乾坤大略 了凡四训 二刻拍案惊奇 云笈七签 五代史阙文 五代新说 五灯会元 亢仓子 人物志 仪礼 传习录 伤寒论 伯牙琴 何典 何博士备论 佛国记 便宜十六策 僧伽吒经 僧宝传 儒林外史 儿女英雄传 元史 公孙龙子 公羊传 六祖坛经 六韬 兵法二十四篇 农桑辑要 冰鉴 列女传 列子 刘公案 刘子 初刻拍案惊奇 前汉演义 剪灯新话 北史 北史演义 北游记 北溪字义 北齐书 匡谬正俗 医学源流论 十七史百将传 十二楼 十六国春秋别传 千字文 千金方 华严经 华阳国志 南北史演义 南史 南史演义 南游记 南越笔记 南齐书 博物志 历代兵制 反经 古今谭概 古画品录 史通 司马法 后汉书 后汉演义 后西游记 吕氏春秋 吴子 吴船录 吴越春秋 周书 周易 周礼 呻吟语 唐传奇 唐才子传 唐摭言 商君书 商君书 喻世明言 四十二章经 四圣心源 园冶 困学纪闻 围炉夜话 国语 圆觉经 地藏经 增广贤文 墨子 声律启蒙 夜航船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新语 大唐西域记 大戴礼记 天工开物 天玉经 太平广记 太平御览 太玄经 太白阴经 夷坚志 奇经八脉考 奉天录 女仙外史 子夏易传 孔子家语 孙子兵法 孙膑兵法 孝经 孟子 孽海花 宋书 宋史 官场现形记 宣室志 容斋随笔 封神演义 将苑 尉缭子 小五义 小八义 小窗幽记 尔雅
版权所有©一直查   网站地图 闽ICP备200123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