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
[马子畦]实属甘心从逆,~,应请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
指按法律不可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