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李斯列传》载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南海骑麟真漫浪,~枉悲酸。★清·钱谦益《次韵何慈公岁暮感事》之二
用以作为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同东门黄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