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导 chàng dǎo
[initiate;advocate] 率先提议;首倡
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亦作“ 倡道 ”。带头提倡。《汉书·王莽传中》:“ 甄丰 、 刘歆 、 王舜 为 莽 腹心,倡导在位,褒扬功德。” 汉 应劭 《风俗通义·愆礼》:“﹝ 羊翩祖 ﹞雅有令称,义当纲纪人伦,为之节文,而首倡导犯礼违制,使 东岳 一郡朦朦焉,岂不愍哉!”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村落大小不齐,人户贫富不等,必须官为倡道。” 梁启超 《再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三:“吾以为如 欧 美 学者所倡道之社会主义,举生产机关悉为国有者,最足以达此目的。” 沙汀 《困兽记》十一:“现在,那个开明有趣的老绅士虽然搬到 成都 住家去了,但是他所倡导的风气,却被一直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