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赋税法之一种。 唐 郭湜 《高力士传》:“且 林甫 用变造之谋, 仙客 建和糴之策,足堪救弊。”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米、绢、布、绵、麻等物变换为各地出产的轻货,叫做变造。勅文里说‘ 江 淮 等苦变造之劳’,就是指 江 淮 等地百姓,将实物卖给商人,得钱交给官府,官府用钱向商人买本地轻货,漕运到京都……事实上,资课( 南朝 称资税)和变造( 南朝 有军国大事时行变造法)都是 东晋 南朝 相沿的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