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容厝 ”。亦作“ 容措 ”。犹措置;安放。 汉 仲长统 《昌言》:“ 孝宣 之世,则以 弘恭 为中书令, 石显 为僕射。 中宗 严明,二竖不敢容错其奸心也。”《晋书·刘毅传》:“故天下之人退而修本,州党有德义,朝廷有公正,浮华邪佞,无所容厝。” 唐 韩愈 《上郑尚书相公启》:“伏蒙仁恩,猥赐示问,感戴战悚,若无所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