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默契 mò qì
(1) [unvoiced pact]∶心声情意暗相符合
我们之间的一个默契
(2) [tacit;act in tacit agreement;implicit recognition;secret agreement]∶默默承认的条件、限定或规定
在同意战后恢复原状的默契下准许战争期间犁掘便道
1. 暗相契合。 宋 苏舜钦 《处州照水堂记》:“二君默契,遂亡异趣,是政之所起,故自有乎先后。” 明 张居正 《贺灵雨表四》:“精诚默契於苍穹,膏泽久覃於黎庶。” 沈从文 《菜园》:“只能心印默契,不可言传。”
2. 秘密的条约或口头协定。 钱基博 《辛亥江南光复实录》:“而 苏州 民党 朱熙 、 朱廷炬 、 彭翼东 三人者,至 上海 ,造 燮和 ,言 程德全 有默契,可以无虞援师之至也。” 毛泽东 《质问国民党》:“你们的这样许多言论行动,既然和敌人 汉 奸的所有这些言论行动一模一样,毫无二致,毫无区别,怎么能够不使人们疑心你们和敌人 汉 奸互相勾结,或订立了某种默契呢?”
3. 秘密约定。 茅盾 《子夜》二:“ 日本 报上还说某人已经和北方默契,就要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