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贩卖私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私盐变价》:“人盐并获,若无持械,止以贩私治罪。” 王先谦 《东华续录·道光十年》:“该犯前因发遣遇赦,后復犯罪,拟流,逃回贩私,乃准令自赎。”2. 贩卖走私物品。《光明日报》1982.2.23:“其实,贩私是贩卖走私物品的简称。”《当代奇案选·老板落网记》:“1981年10月3日,据可靠情报,从外地来了一伙贩私分子到 南通 购买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