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恤 fǔ xù
[comfore and compensate a bereaved family] 对因战或因公致伤、致残和牺牲以及病故人员的家属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抚
见“ 抚恤 ”。亦作“ 抚卹 ”。1.抚慰救助。《后汉书·西羌传·东号子麻奴》:“ 忍良 等以 麻奴 兄弟本 烧当 世嫡,而 贤 抚恤不至,常有怨心。”《晋书·华谭传》:“于时兵乱之后,境内饥饉, 谭 倾心抚卹。”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江忠烈公》:“时 浙西 大水,公请帑十万抚卹。” 冰心 《最后的安息》:“同时她又联想世界上无数的苦人,便拿 翠儿 当作苦人的代表,去抚恤,安慰。”
2. 体恤爱护。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名实》:“公事经怀,每加抚卹。”《南史·蔡徵传》:“俄敕遣 徵 收募兵士,自为部曲。 徵 善抚卹,得物情,旬月之间,众过一万。”《水浒传》第一○五回:“当事的,平日不将军士抚恤节制,直到鼓噪,方才给发请受。” 瞿秋白 《饿乡纪程》二:“良朋密友,有情意的亲戚,温情厚意的抚恤,现在都成一梦了。”
3. 慰问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并给以物质帮助。 郑观应 《盛世危言·海防中》:“且各兵弁死於战者无以抚恤其妻子。” 茅盾 《我走过的道路·五卅运动与商务印书馆罢工》:“抚恤 顾正红 家属一万元,赔偿工人罢工期间的损失十万元。”
4. 指抚恤金。 李劼人 《天魔舞》第十五章:“真的死了,倒还可以要他一笔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