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家 fēn jiā
(1) [divide up family property and live apart]∶将一个家庭分成几家过活
(2) [division of a whole part]∶泛指一个整体分开
1. 亲属析产,分居各自过活。《红楼梦》第一○五回:“回王爷: 贾赦 、 贾政 并未分家……不得不尽行查抄。” 吴组缃 《山洪》二四:“在开战以前,他们弟兄就已经分家,各起锅灶。” 管桦 《清风店》二:“ 王德贵 早在二十年前就同他叔伯二叔 王福 分家另过了。”
2. 彼此分离,各行其是。 冯玉祥 《我的生活·武穴停兵》:“到后来, 冯国璋 借口检看军队,特意南下,要和 李纯 等商议 直 皖 系分家。” 柳亚子 《南社纪略·我和南社的关系》:“但旧南社的旧朋友,除了少数先我觉悟的外,其余抱着十八世纪遗老式的头脑,反对新文化的竟居大多数。那末,我们就不能不和他们分家,另行组织,和一般新朋友携手合作起来,这新南社便应运而生,呱呱堕地了。” 徐铸成 《报海旧闻·<大公报>三“巨头”》:“等到 张季鸾 先后领导 汉口 版及 重庆 版后,《大公报》显然已变相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