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试 fù shì
[secondary examination] 分两次进行的考试的第二次考试
1. 谓依旧例试士。《新唐书·选举志上》:“﹝ 元和 二年﹞明经停口义,復试墨义十条。”参阅 宋 王溥 《唐会要·贡举上》。
2. 谓恢复贡举。《宋史·选举志一》:“自 淳化 末,停贡举五年, 真宗 即位,復试,而 高句丽 始贡一人。”
3. 第二次考试,与“初试”相对而言。 宋 洪迈 《容斋四笔·乾宁复试进士》:“ 唐昭宗 乾寧 二年试进士,刑部尚书 崔凝 下二十五人,放榜后,宣詔翰林学士 陆扆 、祕书监 冯渥 入内,各赠衣一副,及毡被,於 武德殿 前復试,但放十五人。”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赋题限韵》:“《容斋四笔》云……有 黄滔 者,是年及第, 闽 人也,九世孙 沃 ,刊其遗文,初试復试,凡三赋,皆在焉。” 张书绅 《正气歌》五:“ 志新 怎么会知道,儿子 彤彤 考沉阳音乐学院少年班,初试已经合格,却被取消了复试权。”有些考试分两次举行,第一次叫做初试,第二次叫做复试。一般是第一次考普通科目,及格后再考专门科目。参见“ 復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