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欲。佛教以爱欲为烦恼之根本,故称。《大乘同性经》卷上:“无明爱根。” 清 吴下阿蒙 《断袖篇·木工子》:“此道士于慾海横流,势不可遏,竟毅然一决,以楚毒断絶爱根,可谓地狱刼中证天堂果矣。”2. 金 俗妻以之称夫。 宋 宇文懋昭 《金志·婚姻》:“夫谓妻为蕯蕯,妻谓夫为爱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