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穆岳圣灵签第三十八签(净)包公
净水法符驱电雷 金銮震动失天成
龙津一洗光明眼 早觉此人是李妃
武穆岳圣灵签第三十八签释解
功名:勤修善果 自有禄位 毋可勉强
失物:可觅之也 政治清明 必可寻出
出行:可行之时 有利即回 途中戒之
婚姻:家门合和 天作之合 必可偕老
寻人:此人被拐 已去也远 恐难回耶
修造:待交秋后 天高气爽 心顺心耶
丁口:家誉日隆 人人振作 添丁添财
疾病:祈神有益 可痊安也 愈则谢神
六甲:求神作福 神灵加护 安产可保
行人:此人可至 是恩人也 必带佳音
生意:同心合乎 一拍即成 土可化金
置产:调查清楚 一切权益 可确保可
家宅:字向可也 求神庇佑 必能平安
移居:去之地耶 求生之所 探悉之耶
官司:以和为贵 不宜扩大 否则两伤
农畜:两者皆顺 事仰储蓄 更多计谋
求财:富贵在天 君遇贵人 能顺利也
时运:君时运至 小心善求 必能顺昌
武穆岳圣灵签第三十八签诗解
本首签,以北未庐州,合肥人〔公元九九九—一〇六二年〕之包公(包拯)为主轴题成之诗。宋仁宗时中进士,更升任监察御史,曾建议朝廷巩固国防,以防契丹入侵,后官至枢密副使,为事刚毅著称,人人传之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公,执法严峻,不分王亲国戚,世人称之包青天,不畏权贵之清官,谥〃孝肃〃。爰之,求得本签者,可说事事在明理中得顺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