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雉》

五步一啄草,十步一饮水。
适性遂其生,时哉山梁雉。
梁上无罾缴,梁下无鹰鹯。
雌雄与群雏,皆得终天年。
嗟嗟笼下鸡,及彼池中雁。
既有稻粱恩,必有牺牲患。

作者介绍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復乞外,歷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作品评述

《山雉》作品评述:《山雉》出自 一直查诗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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