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豳(一一七○~一二五○),字西士,一字潜夫,号东畎,瑞安(今属浙江)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调靖安簿。嘉定元年(一二○八),教授湖州。十二年,爲重庆府司法参军。十六年,知建昌县。理宗绍定元年(一二二八),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三年,除大理寺簿。累迁秘书丞兼仓部郎官。端平元年(一二三四),出提举浙西常平(《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二年,迁浙东提刑。嘉熙元年(一二三七),除左司谏兼侍讲,俄出知福州府兼福建安抚使。淳祐九年十二月卒,年八十。有《玉泉集》,已佚。事见《曹豳墓志》(《文史》第三十辑),《宋史》卷四一六有传。今录诗八首。
《春暮》作品评述:1、绿阴句:嫩绿色的细草铺满了鳖个大地。天涯:犹天边,极远的地方,此处指大地。2、无声处,指黄莺不再叫时春光已老。3、池塘原作“池边”,据《宋诗纪事》改。 一直查诗词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