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十二

  礼四之三

  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汉魏既葬公除。唯 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将营山陵。九月,安定王休,齐郡王简,咸阳王禧, 河南王干,广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详,侍中、太尉、录尚书事、 东阳王丕,侍中、司徒、淮阳王尉元,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 射、平原王陆叡等,率百僚诣阙表曰:“上灵不吊,大行太皇太后崩背,溥天率土, 痛慕断绝。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号罔极。臣等闻先王制礼,必有随世之变;前贤 创法。亦务适时之宜。良以世代不同,古今异致故也。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 代已后,未之能行。先朝成式,事在可准,圣后终制,刊之金册。伏惟陛下至孝发 衷,哀毁过礼,欲依上古,丧终三年。诚协大舜孝慕之德,实非俯遵济世之道。今 虽中夏穆清,庶帮康静,然万机事殷,不可暂旷,春秋烝尝,事难废阙。伏愿天鉴, 抑至孝之深诚,副亿兆之企望,丧期礼数,一从终制,则天下幸甚。日月有期,山 陵将就,请展安兆域,以备奉终之礼。”诏曰:“凶祸甫尔,未忍所请。”

  休等又表曰:“臣等闻五帝已前,丧期无数,三代相因,礼制始立,名虽虚置, 行之者寡。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或亏,三年之丧有缺。夫岂无至孝之君,贤明之子?皆以理贵随时, 义存百姓。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岂待同轨;葬而即吉,不必 终丧。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政术。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遭罔极 之艰,永慕崩号,哀过虞舜,诚是万古之高德,旷世之绝轨。然天下至广,万机至 殷,旷之一朝,庶政必滞。又圣后终制,已有成典,宗社废礼,其事尤大。伏愿天 鉴,抑哀毁之至诚,思在予之深责,仰遵先志典册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请。”诏 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悕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频烦上闻,仰申诚欸,圣慕惟远,未垂昭亮。伏读 哀灼,忧心如焚。臣等闻承乾统极者宜以济世为务,经纶天下者特以百姓为心。故 万机在躬,周康弗获申其慕;汉文作戒,孝景不得终其礼。此乃先代之成轨,近世 所不易。伏惟太皇太后睿圣渊识,虑及始终,明诰垂于典策,遗训备于末命。聿修 厥德,圣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陛下虽欲终上达之礼,其如黎元何?臣等 不胜忧惧之诚,敢冒重陈,乞垂听访,以副亿兆之望。”诏曰:“仰寻遗旨,俯闻 所奏,倍增号绝。山陵可依典册,如公卿所议。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别当备叙在 心。”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诏书,述遗诫之旨,昭违从之义,遵俭葬之重式, 称孝思之深诚。伏读未周,悲感交切。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号, 倍增摧绝。臣等具位在官,与国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陈。咸以为天下之至尊, 莫尊于王业;皇极之至重,莫重于万几。至尊,故不得以常礼任巳;至重,亦弗获 以世典申情。是以二汉已降,逮于魏晋,葬不过逾月,服不淹三旬。良以叔世事广, 礼随时变,不可以无为之法,行之于有为之辰。文质不同,古今异制,其来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历年祀,四祖三宗,相继纂业。上承数代之故实,俯副兆民之企望, 岂伊不怀,理宜然也。文明太皇后钦明稽古,圣思渊深,所造终制,事合世典。送 终之礼既明,遗诰之文载备,奉而行之,足以垂风百王,轨仪万叶。陛下以至孝之 诚,哀毁过礼,三御不充半溢,昼夜不释绖带,永思缠绵,灭性几及。百姓所以忧 惧失守,臣等所以肝脑涂地。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彻上灵,贯被幽显。 况今山陵告终,百礼咸毕,日已淹月,仍不卜练,比之前世,理为过矣。愿陛下思 大孝终始之义,愍亿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终制,以时即吉,一日万机,则 天下蒙恩,率土仰赖。谨依前式,求定练日,以备祔禫之礼。”诏曰:“比当别叙 在心。”

  既而,帝引见太尉丕及群臣等于太和殿前,哭拜尽哀,出幸思贤门右,诏尚书 李冲宣旨于王等:“仰惟先后平日,近集群官,共论政治,平秩民务。何图一旦祸 酷奄钟,独见公卿,言及丧事,追惟荼毒,五内崩摧。”丕对曰:“伏奉明诏,群 情圮绝。臣与元等不识古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 远祖重光世袭,至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 而无改。世祖、高宗臣所目见。唯先帝升遐,臣受任长安,不在侍送之列,窃闻所 传,无异前式。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臣等 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暂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册遗令,奉行前式,无 失旧典。”诏曰:“追惟慈恩,昊天罔极,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既不能待没,而 朝夕食粥,粗亦支任,二公何足以至忧怖。所奏先朝成事,亦所具闻。祖宗情专武 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 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余丧礼之仪,古今异同,汉 魏成事及先儒所论,朕虽在衰服之中,以丧礼事重,情在必行,故暂抑哀慕,躬自 寻览。今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且可听之。”

  高祖谓明根曰:“朕丁罹酷罚,日月推移,山陵已过,公卿又依金册,据案魏 晋,请除衰服。重闻所奏,倍增号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顿敝,未得论叙,今故 相引,欲具通所怀。卿前所表,除释衰麻,闻之实用悲恨。于时亲侍梓宫,匍匐筵 几,哀号痛慕,情未暂阕,而公卿何忍便有此言。

  何于人情之不足!夫圣人制卒哭之礼,授练之变,皆夺情以渐。又闻君子不夺 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明根对曰:“臣等 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卜葬之初,因奏练除之事,仰伤圣心, 伏增悲悚。”高祖曰:“卿等咸称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代以后,未之能行。 朕谓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故身袭兗冕,以行即位之 礼。又从储宫而登极者,君德未沇,臣义不洽,天下颙颙,未知所傒。故颁备朝仪, 示皇极之尊。及后之丧也,因父在不遂,即生惰易之情,踵以为法。谅知敦厚之化, 不易遵也。朕少蒙鞠育,慈严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无不备诲。虽自蒙昧, 粗解告旨,庶望量行,以免咎戾。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虽未能恩洽四方,化行万 国,仰禀圣训,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损,丧 纪圮坏者,深可痛恨。”

  高闾对曰:“太古既远,事难袭用,汉魏以来,据有成事。汉文继高惠之踪, 断狱四百,几致刑措,犹垂三旬之礼。孝景承平,遵而不变。以此言之,不为即位 之际,有所逼惧也。良是君人之道,理自宜然。又汉称文景,虽非圣君,亦中代明 主。今遗册之旨,同于前式。伏愿陛下述遵遗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预晋之硕学, 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 是以臣等慺慺干谒。”高祖曰:“汉魏之事,与今不同,备如向说。孝景虽承升平 之基,然由嫡子即位,君德未显,无异前古。又父子之亲,诚是天属之重,然圣母 之德,昊天莫报,思自殒灭,岂从衰服而已。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告夺臣子之心令 早即吉者,虑遗绝万机,荒废政事。群臣所以慺慺,亦惧机务之不理矣。令仰奉册 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存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写泄 悲慕,上无失导诲之志,下不乖众官所请,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公卿宜审思朕 怀,不当固执。至如杜预之论,虽暂适时事,于孺慕之君,谅暗之主,盖亦诬矣。 孔圣称‘丧与其易也宁戚’,而预于孝道简略,朕无取焉。”

  秘书丞李彪对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 葬不淹旬,寻以从吉。然汉章不受讥于前代,明德不损名于往史。虽论功比德,事 有殊绝,然母子之亲,抑亦可拟。愿陛下览前世之成规,遵金册之遗令,割哀从议, 以亲万机。斯诚臣下至心,兆庶所愿。”高祖曰:“既言事殊,固不宜仰匹至德, 复称孝章从吉,不受讥前代。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仰感慈恩,情不能忍 故也。盖闻孝子之居丧,见美丽则感亲,故释锦而服粗衰。内外相称,非虚加也。 今者岂徒顾礼违议,苟免嗤嫌而已。抑亦情发于衷,而欲肆之于外。金册之意,已 具前答,故不复重论。又卒日奉旨,不忍片言。后事遂非,嘿嘿在念,不显所怀。 今奉终之事,一以仰遵遗册,于令不敢有乖。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虽无丁兰之 感,庶圣灵不夺至愿,是以谓无违旨嫌。诸公所表,称先朝成式,事在可准。朕仰 惟太祖龙飞九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历,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竞起, 故锐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显祖亦心存武烈,因循无改。朕承累世之资,仰圣 善之训,抚和内外,上下辑谐。稽参古式,宪章旧典,四海移风,要荒革俗。仰遵 明轨,庶无愆违。而方于祸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则,以为前准,非是所喻。”

  高闾对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颇同魏晋,又适於时,故敢仍请。”高祖曰: “卿等又称今虽中夏穆清,庶邦康静,然万机事广,不可暂旷。朕以卿苦见逼夺, 情不自胜。寻览丧仪,见前贤论者,称卒哭之后,王者得理庶事。依据此文,又从 遗册之旨,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得展罔极之思,于情差申。”

  高闾对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则释衰于下,从服之义有违,为臣之道不足。 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高祖曰:“卿等犹以朕之未除于 上,不忍专释于下,奈何令朕独忍于亲旧!论云,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宽 群下也。先后之抚群下也,念之若子,视之犹伤。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宽;朕欲 尽罔极之慕,何为不可?但逼遗册,不遂乃心。将欲居庐服衰,写朝夕之慕;升堂 袭素,理日昃之勤。使大政不荒,哀情获遂,吉不害于凶,凶无妨于吉。以心处之, 谓为可尔。遗旨之文,公卿所议,皆服终三旬,释衰袭吉。从此而行,情实未忍; 遂服三年,重违旨诰。今处二理之际,唯望至期,使四气一周,寒暑代易。虽不尽 三年之心,得一终忌日,情结差申。案《礼》,卒哭之后,将受变服。于朕受日, 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内职羽林中郎已下,虎贲郎已上,及外职五品已上无衰服者, 素服以终三月;内职及外臣衰服者,变从练礼。外臣三月而除;诸王、三都、驸马 及内职,至来年三月晦朕之练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随朕所降。此虽非旧 式,推情即理,有贵贱之差,远近之别。”

  明根对曰:“圣慕深远,孝情弥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许,愿得逾年即吉。既 历冬正,岁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遗诰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册 旨速除之意,虑广及百官,久旷众务。岂于朕一人,独有违夺?今既依次降除,各 不废王政,复何妨于事,而犹夺期年之心。”

  高闾对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不为不孝。此虽贵贱 非伦,事颇相似,臣敢借以为谕。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于奏。” 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 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送终之事,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者,盖 谓慢孝忘礼,肆情违度。今梓宫之俭,玄房之约,明器帏帐,一无所陈。如斯之事, 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圣心卑己申下之意,宁可苟顺冲约之旨,而顿绝创巨之 痛。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又表称春秋蒸尝,事难废阙。朕闻 诸夫子,‘吾不与祭,如不祭’。自先朝以来,有司行事,不必躬亲,比之圣言, 于事殆阙。赖蒙慈训之恩,自行致敬之礼。今昊天降罚,殃祸上延,人神丧恃,幽 显同切,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 忍身袭兗冕,亲行吉事。”

  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 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圣经,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脱至庙庭, 号慕自缠,终恐废礼。公卿如能独行,事在言外。”

  李彪曰:“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今欲废礼阙乐,臣等 未敢。”高祖曰:“此乃宰予不仁之说,己受责于孔子,不足复言。群官前表,称 ‘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朕惟信暗默之难,周公礼制,自兹以降, 莫能景行。言无可遵之式,良可怪矣。复云,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式亏,三年之丧有缺。朕谓服美不安,先贤有谕;礼毕居丧,著在前 典。或亏之言,有缺之义,深乖理衷。”

  高闾对曰:“臣等据案成事,依附杜预,多有未允。至乃推校古今,量考众议, 实如明旨。臣等窃惟曾参匹夫,七日不食,夫子以为非礼。及录其事,唯书七日, 不称三年,盖重其初慕之心。伏惟陛下以万乘之尊,不食竟于五日,既御则三食不 充半溢。臣等伏用悲惶,肝脑涂地。躬行一日,足以贯被幽显,岂宜衰服三年,以 旷机务。夫圣人制礼,不及者企而及之,过之者俯而就之。伏愿陛下抑至慕之情, 俯就典礼之重,诚是臣等慺慺之愿。”高祖曰:“恩隆德厚,则思恋自深,虽非至 情,由所感发。然曾参之孝,旷代而有,岂朕今日所足论也。又前表,称‘古者葬 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朕以为既葬即 吉,盖其季俗多乱,权宜救世耳,谅非光治兴邦之化。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 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公卿偏执一隅,便请经治之要,皆在于斯,殆非义也。昔 平日之时,公卿每奏称当今四海晏安,诸夏清泰,礼乐日新,政和民悦。踪侔轩唐, 事等虞禹,汉魏已下,固不足仰止圣治。及至今日,便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 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昔文母上承圣主之资,下有贤子之化,唯助德宣政,因风致 穆而已。当今众事草创,万务惟始,朕以不德,冲年践祚。而圣母匡训以义方,诏 诲以政事,经纶内外,忧勤亿兆,使君臣协和,天下缉穆。上代以来,何后之功, 得以仰比?如有可拟,则从众议。尧虽弃子禅舜,而舜自有圣德,不假尧成。及其 徂也,犹四海遏密,终于三年。今慈育之恩,诏教之德,寻之旷代,未有匹拟。既 受非常之恩,宁忍从其常式。况未殊一时,而公卿欲令即吉。冠冕黼黻,行礼庙庭; 临轩设悬,飨会万国。寻事求心,实所未忍。”

  高闾对曰:“臣等遵承册令,因循前典,惟愿除衰即吉,亲理万机。至德所在, 陛下钦明稽古,周览坟籍,孝性发于圣质,至情出于自然,斟酌古今,事非臣等所 及。”李彪曰:“当今虽治风缉穆,民庶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朔北有不臣之虏, 东西二蕃虽文表称顺,情尚难测。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高祖曰:“鲁公带绖 从师,晋侯墨衰败寇,往圣无讥,前典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绋无嫌,而况衰麻乎? 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废丧纪哉!”

  李彪对曰:“昔太伯父死适越,不失至德之名。夫岂不怀,有由然也。伏愿抑 至慕之心,从遗告之重。臣闻知子莫若父母,圣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难夺,故豫造 金册,明著遗礼。今陛下孝慕深远,果不可夺,臣等常辞,知何所启。”高祖曰: “太伯之言,有乖今事,诸情备如前论,更不重叙古义。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暗终 丧者,若不许朕衰,朕则当除衰暗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惟公卿所择。”明根 对曰:“陛下孝侔高宗,慕同大舜,服衰麻以申至痛,理万机以从遗旨,兴旷世之 废礼,制一代之高则。臣等伏寻渊默不言,则代政将旷,仰顺圣慕之心,请从衰服 之旨。”

  东阳王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自圣世以来, 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 高祖曰:“太尉国老,言先朝旧事,诚如所陈。但聪明正直,唯德是依。若能以道, 不召自至。苟失仁义,虽请弗来。大祸三月,而备行吉礼,深在难忍。纵即吉之后, 犹所不行,况数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万得之一失,未可以为常式。朕在不 言之地,不应如此。但公卿执夺,朕情未忍从,遂成往复,追用悲绝。”上遂号恸, 群官亦哭而辞出。

  壬午诏曰:“公卿屡上启事,依据金册遗旨,中代成式,求过葬即吉。朕仰惟 恩重,不胜罔极之痛。思遵远古,终三年之礼。比见群官具论所怀,今依礼既虞卒 哭,克此月二十日受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独释于下。故于朕之授 变从练,已下复为节降。断度今古,以情制衷。但取遗旨速除之一节,粗申臣子哀 慕之深情。欲令百官同知此意,故用宣示。便及变礼,感痛弥深。”

  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是日,高祖及从服者仍朝夕临,始进蔬食, 上哀哭追感不饭。侍中、南平王冯诞等谏,经宿乃膳。甲子罢朝,夕哭。九月丙戎, 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便及此期,览以摧绝。敬祭卜祥,乃古之成典。但世 失其义,筮日永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将屈礼厉众,不访龟兆。已 企及此晦,宁敢重违册旨,以异群议。寻惟永往,言增崩裂。”丁亥,高祖宿于庙。 至夜一刻,引诸王、三都大官、驸马、三公、令仆已下,奏事中散已上,及刺史、 镇将,立哭于庙庭,三公、令仆升庙。既出,监御令陈服笥于庙陛南,近侍者奉而 升列于垩室前席。侍中、南平王冯诞跽奏请易服,进缟冠、皁朝服、革带、黑屦, 侍臣各易以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哀哭至乙夜,尽戊子。质明荐羞, 奏事中散已上,冠服如侍臣,刺史已下无变。高祖荐酌,神部尚书王谌赞祝讫,哭 拜遂出。有司阳祥服如前。侍中跽奏,请易祭服,进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 侍臣去帻易幍,群官易服如侍臣,又引入如前。仪曹尚书游明根升庙跽慰,复位哭, 遂出。引太守外臣及诸部渠帅入哭,次引萧赜使并杂客入。至甲夜四刻,侍御、散 骑常侍、司卫监以上升庙哭,既而出。帝出庙,停立哀哭,久而乃还。

  十月,太尉丕奏曰:“窃闻太庙已就,明堂功毕,然享祀之礼,不可久旷。至 于移庙之日,须得国之大姓,迁主安庙。神部尚书王谌既是庶姓,不宜参豫。臣昔 以皇室宗属,迁世祖之主。先朝旧式,不敢不闻。”诏曰:“具闻所奏,寻惟平日, 倍增痛绝。今遵述先旨,营建寝庙,既而粗就。先王制礼,职司有分。移庙之日, 迁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亲自行事,不得越局,专委大姓。王谌所司,惟赞板 而已。时运流速,奄及缟制,复不得哀哭于明堂,后当亲拜山陵,写泄哀慕。”

  是年,高丽王死,十二月诏曰:“高丽王琏守蕃东隅,累朝贡职,年逾期赜, 勤德弥著。今既不幸,其赴使垂至,将为之举哀。而古者同姓哭庙,异姓随其方, 皆有服制。今既久废,不可卒为之衰,且欲素委貌、白布深衣,于城东为尽一哀, 以见其使也。朕虽不尝识此人,甚悼惜之。有司可申敕备办。”事如别仪。

  十六年九月辛未,高祖哭于文明太后陵左,终日不绝声,幕越席为次,侍臣侍 哭。壬申,高祖以忌日哭于陵左,哀至则哭,侍哭如昨。帝二日不御膳。癸酉,朝 中夕三时,哭拜于陵前。夜宿监玄殿,是夜彻次。甲戌,帝拜哭辞陵,还永乐宫。

  十九年,太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 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言:“臣虽识谢古 人,然微涉传记。近取诸身,远取诸礼,验情以求理,寻理以推制。窃谓童子在幼 之仪,居丧之节,冠杖之制,有降成人。衰麻之服,略为不异。以《玉藻》二简, 微足明之,曰:童子之节,锦绅并细。锦即大带,既有佩觿之革,又有锦纽之绅。 此明童子虽幼,已备二带。以凶类吉,则腰绖存焉。又曰:童子无缌服。郑注曰: ‘虽不服缌,犹免深衣。’是许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长幼俱服。童 子为服之缌,犹免深衣,况居有服之斩,而反无裳乎?臣又闻先师旧说,童子常服 类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无成言,故未敢孤断,又曰:听事则不麻。则 知不听事麻矣。故注曰:‘无麻往给事。’此明族人之丧,童子有事,贯绖带麻, 执事不易,故暂听去之,以便其使。往则不麻,不往则绖。如使童子本自无麻, 《礼》腰、首,听与不听,俱阙两绖,唯举无麻,足明不备,岂得言听事则不麻乎? 以此论之,有绖明矣。且童子不杖不庐之节,理俭于责疑;不裳不绖之制,未 睹其说。又臣窃解童子不衣裳之记,是有闻之言。将谓童子时甫稚龄,未就外傅, 出则不交族人,内则事殊长者,馂旨父母之前,往来慈乳之手,故许其无裳,以便 易之。若在志学之后,将冠之初,年居二九,质并成人,受道成均之学,释菜上庠 之内,将命孔氏之门,执烛曾参之室,而唯有掩身之衣,无蔽下之裳,臣愚未之安 矣。又女子未许嫁,二十则笄,观祭祀,纳酒浆,助奠庙堂之中,视礼至敬之处, 其于婉容之服,宁无其备。以此推之,则男女虽幼,理应有裳。但男女未冠,礼谢 三加,女子未出,衣殊狄禄。无名之服,礼文罕见。童子虽不当室,苟以成人之心, 则许其人服缌之绖。轻犹有绖,斩重无麻,是为与轻而夺重,非《礼》之意,此臣 之所以深疑也。又衰傍有衤任,以掩裳际,如使无裳,衤任便徒设,若复去衤任, 衰又不备。设有齐斩之故,而便成童男女唯服无衤任之衰,去其裳绖,此必识礼之 所不行,亦以明矣。若不行于己,而立制于人,是为违制以为法,从制以误人。恕 礼而行,理将异此。”诏从其议。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推荐古籍
论语 三字经 三国演义 大学章句集注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三国志 史记 三侠五义 三十六计 三命通会 三略 三遂平妖传 世说新语 东京梦华录 东周列国志 东游记 东观奏记 中庸 中论 中说 九州春秋 九章算术 书目答问 乾坤大略 了凡四训 二刻拍案惊奇 云笈七签 五代史阙文 五代新说 五灯会元 亢仓子 人物志 仪礼 传习录 伤寒论 伯牙琴 何典 何博士备论 佛国记 便宜十六策 僧伽吒经 僧宝传 儒林外史 儿女英雄传 元史 公孙龙子 公羊传 六祖坛经 六韬 兵法二十四篇 农桑辑要 冰鉴 列女传 列子 刘公案 刘子 初刻拍案惊奇 前汉演义 剪灯新话 北史 北史演义 北游记 北溪字义 北齐书 匡谬正俗 医学源流论 十七史百将传 十二楼 十六国春秋别传 千字文 千金方 华严经 华阳国志 南北史演义 南史 南史演义 南游记 南越笔记 南齐书 博物志 历代兵制 反经 古今谭概 古画品录 史通 司马法 后汉书 后汉演义 后西游记 吕氏春秋 吴子 吴船录 吴越春秋 周书 周易 周礼 呻吟语 唐传奇 唐才子传 唐摭言 商君书 商君书 喻世明言 四十二章经 四圣心源 园冶 困学纪闻 围炉夜话 国语 圆觉经 地藏经 增广贤文 墨子 声律启蒙 夜航船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新语 大唐西域记 大戴礼记 天工开物 天玉经 太平广记 太平御览 太玄经 太白阴经 夷坚志 奇经八脉考 奉天录 女仙外史 子夏易传 孔子家语 孙子兵法 孙膑兵法 孝经 孟子 孽海花 宋书 宋史 官场现形记 宣室志 容斋随笔 封神演义 将苑 尉缭子 小五义 小八义 小窗幽记 尔雅
版权所有©一直查   网站地图 闽ICP备200123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