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二·五国伐秦

  五国伐秦,无功而还。其后,齐欲伐宋,而秦禁之。齐令宋郭之秦,请合而以伐宋。秦王许之。魏王畏齐、秦之合也,欲讲于秦。

  谓魏王曰:“秦王谓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强者,六国也。乘宋之敝,而与王争得者,楚、魏也。请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独举宋。王之伐宋也,请刚柔而皆用之。如宋者,欺之不为逆者,杀之不为仇者也。王无与之讲以取地,既已得地矣,又以力攻之,期于啖宋而已矣。’

  “臣闻此言,而窃为王悲,秦必且用此于王矣。又必且曰王以求地,既已得地,又且以力攻王。又必谓王曰使王轻齐,齐、魏之交已丑,又且收齐以更索于王。秦尝用此于楚矣,又尝用此于韩矣,愿王之深计之也。秦善魏不可知也已。故为王计,太上伐秦,其次宾秦,其次坚约而详讲,与国无相离也。秦、齐合,国不可为也已。王其听臣也,必无与讲。

  “秦权重魏,魏再明孰,是故又为足下伤秦者,不敢显也。天下可令伐秦,则阴劝而弗敢图也。是天下之伤秦也,则先鬻与国而以自解也。天下可令宾秦,则为劫于与国而不得已者。天下不可,则先去,而以秦为上交以自重也。如是人者,鬻王以为资者也,而焉能免国于患?兔国于患者,必穷三节,而行其上。上不可,则行其中;中不可;则行其下;下不可,则明不与秦。而生以残秦,使秦皆无百怨百利,唯已之曾安。令足下鬻之以合于秦,是免国于患者之计也。臣何足以当之?虽然,愿足下之论臣之计也。

  “燕,齐仇国也;秦,兄弟之交也。合仇国以伐婚姻,臣为之苦矣。黄帝战于涿鹿之野,而西戎之兵不至;禹攻三苗,而东夷之民不起。以燕伐秦,黄帝之所难也,而臣以致燕甲而起齐兵矣。

  “臣又偏事三晋之吏,奉阳君、孟尝君、韩呡、周最、周、韩余为徒从而下之,恐其伐秦之疑也。又身自丑于秦,扮之请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传焚符之约者,臣也;欲使五国约闭秦关者,臣也。奉阳君、韩余为既和矣,苏修、朱婴既皆阴在邯郸,臣又说齐王而往败之。天下共讲,因使苏修游天下之语,而以齐为上交,兵请伐魏,臣又争之以死。而果西因苏修重报。臣非不知秦劝之重也,然而所以为之者,为足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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