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为夫妇。寻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经三年,忽忽不乐,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死经三年,平还家,乃诘邻人:“此女安在?”邻人云:“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今已死矣。”平问:‘墓在何处?”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牵缠,致令乖隔,使汝父母与刘祥,既不契于初心,生死永诀。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言讫,又复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问平:“何处而来?良久契阔。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随平还家。其夫刘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检律断之,无条,乃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寿一百三十岁。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许相配适;寻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欲适之,女不愿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寻病死。其男戍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乃至冢,欲哭之叙哀,而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女即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如初。后夫闻,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以谳廷尉,秘书郎王导奏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请还开冢者。”朝廷从其议。汉献帝建安中,南阳贾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时有吏,将诣太山司命,阅簿,谓吏曰:“当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时日暮,遂至郭外树下宿,见一年少女独行,文合问曰:“子类衣冠,何乃徒步?姓字为谁?”女曰:“某,三河人,父见为弋阳令,昨被召来,今却得还,遇日暮,惧获瓜田李下之讥,望君之容,必是贤者,是以停留,依凭左右。”文合曰:“悦子之心,愿交欢于今夕。”女曰:“闻之诸姑:女子以贞专为德,洁白为称。”文合反复与言,终无动志。天明,各去。文合卒巳再宿,停丧将殓,视其面,有色,扪心下,稍温,少顷,却苏。后文合欲验其实,遂至弋阳,修刺谒令,因问曰:“君女宁卒而却苏耶?”具说女子姿质,服色,言语,相反覆本末。令入问女,所言皆同。乃大惊叹。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汉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妇人李娥,年六十岁,病卒,埋于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闻娥富,谓殡当有金宝,乃盗发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数下,娥于棺中言曰:“蔡仲!汝护我头。”仲惊,遽便出走,会为县吏所见,遂收治。依法,当弃市。娥儿闻母活,来迎出,将娥回去。武陵太守闻娥死复生,召见,问事状。娥对曰:“闻谬为司命所召,到时,得遣出,过西门外,适见外兄刘伯文,惊相劳问,涕泣悲哀。娥语曰:‘伯文!我一日误为所召,今得遣归,既不知道,不能独行,为我得一伴否?又我见召在此,已十余日,形体又为家人所葬埋,归,当那得自出?’伯文曰:‘当为问之。’即遣门卒与尸曹相问:‘司命一日误召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还,娥在此积日,尸丧,又当殡殓,当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独行,岂当有伴耶?是吾外妹,幸为便安之。”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黑,亦得遣还,便可为伴。兼敕黑过娥比舍蔡仲,发出娥也。’于是娥遂得出。与伯文别,伯文曰:‘书一封,以与儿佗。’娥遂与黑俱归。事状如此。”太守闻之,慨然叹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为:“蔡仲虽发冢为鬼神所使;虽欲无发,势不得已,宜加宽宥。”诏书报可。太守欲验语虚实,即遣马吏于西界,推问李黑,得之,与黑语协。乃致伯文书与佗,佗识其纸,乃是父亡时送箱中文书也。表文字犹在也,而书不可晓。乃请费长房读之,曰:“告佗:我当从府君出案行部,当以八月八日日中时,武陵城南沟水畔顿。汝是时必往。”到期,悉将大小于城南待之。须臾果至,但闻人马隐隐之声,诣沟水,便闻有呼声曰:“佗来!汝得我所寄李娥书不耶?”曰:“即得之,故来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久之,悲伤断绝,曰:“死生异路,不能数得汝消息,吾亡后,儿孙乃尔许大!”良久,谓佗曰:“来春大病,与此一丸药,以涂门户,则辟来年妖疠矣。”言讫,忽去,竟不得见其形。至来春,武陵果大病,白日皆见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费长房视药丸,曰:“此‘方相’脑也。”

  汉,陈留考城,史姁,字威明,年少时,尝病,临死,谓母曰:“我死,当复生。埋我,以竹杖柱于瘗上,若杖折,掘出我。”及死,埋之柱,如其言。七日,往视,杖果折。即掘出之,已活。走至井上,浴,平复如故。后与邻船至下邳卖锄,不时售,云:“欲归。”人不信之,曰:“何有千里暂得归耶?”答曰:“一宿便还。”即书,取报以为验。实一宿便还,果得报。考城令江夏●贾和姊病,在邻里,欲急知消息,请往省之。路遥三千,再宿还报。会稽贺瑀、字彦琚,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温,死三日,复苏。云:“吏人将上天,见官府,入曲房,房中有层架,其上层有印,中层有剑,使瑀惟意所取;而短不及上层,取剑以出门,吏问:‘何得?’云:‘得剑,’曰:‘恨不得印,可策百神,剑惟得使社公耳。’”疾愈,果有鬼来,称社公。

  戴洋,字国流,吴兴长城人,年十二,病死。五日而苏。说:“死时,天使其酒藏吏授符箓,给吏从幡麾,将上蓬莱、昆仑、积石、太室、庐、衡等山,既而遣归、”妙解占候。知吴将亡,托病不仕,还乡里,行至濑乡,经老子祠,皆是洋昔死时所见使处,但不复见昔物耳。因问守藏应凤曰:“去二十余年,尝有人乘马东行,经老君祠而不下马,未达桥,坠马死者否?”凤言有之。所问之事,多与洋同。吴,临海松阳人,柳荣,从吴相张悌至扬州,荣病,死船中,二日,军士已上岸。无有埋之者,忽然大叫,言:“人缚军师!人缚军师!”声甚激扬。遂活。人问之。荣曰:“上天北斗门下卒,见人缚张悌,意中大愕,不觉大叫言。何以缚军师?”门下人怒荣,叱逐使去。荣便怖惧,口余声发扬耳。其日,悌即死战。荣至晋元帝时犹存。

  吴国富阳人马势妇,姓蒋,村人应病死者,蒋辄恍惚熟眠经日,见病人死,然后省觉。觉,则具说。家中人不信之。语人云:“某中病我欲杀之,怒强,魂难杀,未即死。我入其家内,架上有白米(食卞),几种鲑,我暂过灶下,戏,婢无故犯我,我打其脊,使婢当时闷绝,久之乃苏。”其兄病,在乌衣人令杀之,向其请乞,终不下手。醒,乃语兄云,“当活。”晋咸宁二年十二月,琅琊颜畿,字世都,得病,就医,张瑳自治,死于张家。棺敛已久。家人迎丧,旐每绕树木而不可解。人咸为之感伤。引丧者忽颠仆,称畿言曰:“我寿命未应死,但服药太多,伤我五脏耳。今当复活,慎无葬也。”其父拊而祝之,曰:“若尔有命,当复更生,岂非骨肉所愿;今但欲还家,不尔葬也。”旐乃解。及还家,其妇梦之曰:“吾当复生,可急开棺。”妇便说之。其夕,母及家人又梦之。即欲开棺,而父不听;其弟含,时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自古有之;今灵异至此,开棺之痛,孰与不开相负?”父母从之。乃共发棺,果有生验,以手刮棺,指爪尽伤,然气息甚微,存亡不分矣,于是急以绵饮沥口,能咽,遂与出之。将护累月,饮食稍多,能开目视瞻,屈伸手足,不与人相当,不能言语,饮食所须,托之以梦。如此者十余年。家人疲于供护,不复得操事;含乃弃绝人事,躬亲侍养,以知名州党。后更衰劣,卒复还死焉。羊祜,年五岁时,令乳母取所弄金镮,乳母曰:“汝先无此物。”祜即诣邻人李氏东垣桑树中,探得之。主人惊曰:“此吾亡儿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之。李氏悲惋。时人异之。

  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冢者,宫人犹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绪。郭后崩,哭泣过哀,遂死。

  魏时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将出,与语,生人也。送之京师,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冢上树木,可三十岁,不知此妇人三十岁,常生于地中耶?将一朝欻生,偶与发冢者会也?晋世,杜锡,字世嘏,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云:“其始如瞑目。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埋时,年十五六,及开冢后,姿质如故。更生十五六年,嫁之,有子。

  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吴孙休时,戍将于广陵掘诸冢,取版,以治城,所坏甚多。复发一大冢,内有重阁,户扇皆枢转可开闭,四周为徼道,通车,其高可以乘马,又铸铜人数十,长五尺,皆大冠,朱衣,执剑,侍列。灵坐皆刻铜人。背后石壁,言:殿中将军,或言:侍郎,常侍。似公侯之冢。破其棺,棺中有人,发已班白,衣冠鲜明,面体如生人。棺中云母,厚尺许,以白玉璧三十枚借尸。兵人辇共举出死人,以倚冢壁;有一玉,长尺许,形似冬瓜,从死人怀中透出,堕地;两耳及孔鼻中。皆有黄金,如枣许大。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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