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赵王不敢内宫,为筑外宫舍之。及贯高等谋反事觉,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生,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子。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从者刑之。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文帝重自切责之。时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曰: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之欢,而杀列侯以自为名。皇帝不使吏与其间,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骫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大王欲属国为布衣,守冢真定。皇帝不许,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贡职,以称皇帝之厚德,今乃轻言恣行,以负谤于天下,甚非计也。

  夫大王以千里为宅居,以万民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沫风雨,赴矢石,野战攻城,身被创痍,以为子孙成万世之业,艰难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艰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养牺牲,丰洁粢盛,奉祭祀,以无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属国为布衣,甚过。且夫贪让国土之名,轻废先帝之业,不可以言孝。父为之基,而不能守,不贤。不求守长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后父,不谊。数逆天子之令,不顺。言节行以高兄,无礼。幸臣有罪,大者立断,小者肉刑,不仁。贵布衣一剑之任,贱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学问大道,触情忘行,不祥。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弃南面之位,奋诸、贲之勇,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于大王之手,明白。

  昔者,周公诛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秦始皇杀两弟,迁其母,以安秦;顷王亡代,高帝夺之国,以便事;济北举兵,皇帝诛之,以安汉。故周、齐行之于古,秦、汉用之于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不可得也。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占者,内史县令主。相欲委下吏,无与其祸,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为之奈何?夫堕父大业,退为布衣所哀,幸臣皆伏法而诛,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为大王不取也。

  宜急改操易行,上书谢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吕氏之世,未尝忘死。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骄盈,行多不轨。追念罪过,恐惧,伏地待诛不敢起。”皇帝闻之必喜。大王昆弟欢欣于上,群臣皆得延寿于上;上下得宜,海内常安。愿孰计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祸如发矢,不可追已。

  王得书不说。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

  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杂奏:“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拟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法令。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为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所当得。大夫但、士伍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欲以危宗庙社稷,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事觉,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蕳忌谋,杀以闭口,为棺椁衣衾,葬之肥陵,谩吏曰‘不知安在’。又阳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葬此下’。及长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命弃市诈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春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长病,陛下心忧之,使使者赐枣脯,长不肯见拜使者。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陛下遣使者赍帛五千匹,以赐吏卒劳苦者。长不欲受赐,谩曰‘无劳苦者’。南海王织上书献璧帛皇帝,忌擅燔其书,不以闻。吏请召治忌,长不遣,谩曰‘忌病’。长所犯不轨,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制曰:“朕不忍置法于王,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有司奏:“请处蜀严道邛邮,遣其子、子母从居,县为筑盖家室,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制曰:’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于是尽诛所与谋者。乃遣长,载以辎车,令县次传。

  爰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不为置严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复之。”淮南王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以骄不闻过,故至此。”乃不食而死。县传者不敢发车封。至雍,雍令发之,以死闻。上悲哭,谓爰盎曰:“吾不从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

  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春。兄弟二人,不相容!”上闻之曰,昔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为我贪淮南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如诸侯仪。

  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城侯良前薨,无后。

  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淮南,王欲发兵应之。其相曰:“王必欲应吴,臣愿为将。”王乃属之。相已将兵,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汉亦使曲城侯将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吴使者至庐江,庐江王不应,而往来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坚守无二心。孝景四年,吴、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为卢信,乃劳苦之曰:“南方卑湿。”徙王王于济北以褒之。及薨,遂赐谥为贞王。庐江王以边越,数使使相交,徙为衡山王,王江北。

  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戈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辩博善为文辞,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秘之。使为《离骚传》,旦受诏,日食时上。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

  安初入朝,雅善太尉武安侯,武安侯迎之霸上,与语曰:“方今上无太子,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宫车一日晏驾,非王尚谁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宝赂。其群臣宾客,江淮间多轻薄,以厉王迁死感激安。建元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游士妄作妖言阿谀王,王喜,多赐予之。

  王有女陵,彗有口。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

  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召与戏,被壹再辞让,误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数恶被,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元朔五年,被遂亡之长安,上书自明。事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计欲毋遣太子,遂发兵。计未定,犹与十余日。会有诏即讯太子。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王请相,相不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从迹连王,王使人候司。汉公卿请逮捕治王,王恐,欲发兵。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也。”是时上不许公卿,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王视汉中尉颜色和,问斥雷被事耳,自度无何,不发。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阏求奋击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诏,当弃市。”诏不许。请废勿王,上不许。请削五县,可二县。使中尉宏赦其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如前计。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吉行仁义见削地,寡人甚耻之。”为反谋益甚。诸使者道长安来,为妄言,言上无男,即喜:言汉廷治,有男,即怒,以为妄言,非也。

  日夜与左吴等按舆地图,部署兵所从入。王曰:“上无太子,宫车即晏驾,大臣必征胶东王,不即常山王,诸侯并争,吾可以无备乎!且吾高帝孙,亲行仁义,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万世之后,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

  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不爱,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淮南王有两子,一子为太子,而建父不得为侯。阴结交,欲害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数捕系笞建。建具知太子之欲谋杀汉中尉,即使所善寿春严正上书天子曰:“毒药苦口利病,忠言逆耳利行。今淮南王孙建材能高,淮南王后荼、荼子迁常疾害建。建父不害无罪,擅数系,欲杀之。今建在,可征问,具知淮南王阴事。”书既闻,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是岁元朔六年也。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阴求淮南事而扌冓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深探其狱。河南治建,辞引太子及党与。

  初,王数以举兵谋问伍被,被常谏之,以吴、楚七国为效。王引陈胜、吴广,被复言形势不同,必败亡。及建见治,王恐国阴事泄,欲发,复问被,被为言发兵权变。语在《被传》。于是王锐欲发,乃令官奴入宫中,作皇帝玺,丞相、御史大夫、将军、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汉使节法冠。欲如伍被计,使人为得罪而西,事大将军、丞相;一日发兵,即刺大将军卫青,而说丞相弘下之,如发蒙耳。欲发国中兵,恐相、二千石不听,王乃与伍被谋,为失火宫中,相、二千石救火,因杀之。又欲令人衣求盗衣,持羽檄从南方来,呼言曰“南越兵入”,欲因以发兵。乃使人之庐江、会稽为求盗,未决。

  廷尉以建辞连太子迁闻,上遣廷尉监与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王闻,与太子谋召相、二千石,欲杀而发兵。召相,相至;内史以出为解。中尉曰:“臣受诏使,不得见王。”王念独杀相而内史、中尉不来,无益也,即罢相。计犹与未决。太子念所坐者谋杀汉中尉,所与谋杀者已死,以为口绝,及谓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无足与举事者。王以非时发,恐无功,臣愿会逮。”王亦愈欲休,即许太子。太子自刑,不殊。伍被自诣吏,具告与淮南王谋反。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捕王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上下公卿治,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端议曰:“安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毋将,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印图及它逆亡道事验明白,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当免,削爵为士伍,毋得官为吏。其非吏,它赎死金二斤八两,以章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

  衡山王赐后乘舒生子三人,长男爽为太子,次女无采,少男孝。姬徐来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淮南、衡山相责望礼节,间不相能。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并。元光六年入朝,谒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内史以为非是,却其狱。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上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衡山王以此恚,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日夜纵臾王谋反事。

  后乘舒死,立徐来为后,厥姬俱幸。两人相妒。厥姬乃恶徐来于太子,曰:“徐来使婢蛊杀太子母。”太子心怨徐来。徐来兄至衡山,太子与饮,以刃刑伤之。后以此怨太子,数恶之于王。女弟无采嫁,弃归,与客奸。太子数以数让之,无采怒,不与太子通。后闻之,即善遇无采及孝。孝少失母,附后,后以计爱之,与共毁太子,王以故数系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后假母者,王疑太子使人伤之,笞太子。后王病,太子时称病不侍。孝、无采恶太子:“实不病,自言,有喜色。”王于是大怒,欲废太子而立弟孝。后知王决废太子,又欲并废孝。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后欲令与孝乱以污之,欲并废二子而以己子广代之。太子知之,念后数恶己无已时,欲与乱以止其口。后饮太子,太子前为寿,因据后股求与卧。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缚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废己而立孝,乃谓王曰:“孝与王御者奸,无采与奴奸,王强食,请上书。”即背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王乃自追捕太子。太子妄恶言,王械系宫中。

  孝日益以亲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军,令居外家,多给金钱;招致宾客。宾客来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计,皆将养劝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枚赫、陈喜作輣车锻矢,刻天子玺,将、相、军吏印。王日夜求壮士如周丘等,数称引吴、楚反时计画约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国,以为淮南已西,发兵定江淮间而有之,望如是。

  元朔五年秋,当朝,六年,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除前隙,约束反具。衡山王即上书谢病,上赐不朝。乃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孝为太子。爽闻,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衡山王与子谋逆,言孝作兵车锻矢,与王御者奸。至长安未及上书,即吏捕赢,以淮南事系。王闻之,恐其言国阴事,即上书告太子,以为不道。事下沛郡治。

  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于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廷尉治,事验,请逮捕衡山王治。上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问王,王具以情实对。吏皆围王宫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孝坐与王御婢奸,乃后徐来坐蛊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弃市。诸坐与王谋反者皆诛。国除为郡。

  济北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徙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子宽嗣。十二年,宽坐与父式王后光、姬孝儿奸,悖人伦,又祠祭祝诅上,有司请诛。上遣大鸿胪利召王,王以刃自刭死。国除为北安县,属泰山郡。

  赞曰:《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各不终其身。此非独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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