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一
历代官制总序
伏羲氏(太昊)以龙纪,故为龙师名官。(师,长也。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张晏曰:“庖羲氏将兴,神龙负图而至,因以名师与官也。”)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水名。(共工氏,以诸侯霸有九州者。以受水瑞,故水名官。)神农氏以火纪,故为火师火名。(火德也,故为炎帝。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也。神农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师与官也。)黄帝云师云名。(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也。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也。)
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鸟纪,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为历正之官。)玄鸟氏,司分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伯赵氏,司至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至冬至止。)青鸟氏,司启也。(青鸟,鸧鷃也。以立春鸣,立秋止。鹖音晏。)丹鸟氏,司闭也。(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以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鴡鸠氏,司马也。(鴡鸠,王鴡也。挚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司空也。(鸠,鴶鵴也。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音尸。鴶音秸。鵴音菊。)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挚,故为司寇,主贼盗。)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鹘音骨。雕音陟交反。似山鹊而小,至春多声。)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尚聚,故以鸠为名。)五雉为五工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鷷雉,东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翚雉。)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止也,止人使不淫放也。扈有九种,春扈鳻鶞,夏扈窃玄,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宵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鴳鴳。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者也。鶞音敕伦反。唶音子夜反。啧音壮革反。)
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於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德不能致远瑞,始以民事命官。此郯子对鲁昭公之辞。仲尼闻之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乃见於郯子而学之。)又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社稷五祀,是尊是奉。(五官之君长能修其业者,死配食於五行之神,为王者所尊奉。)春官木正,曰句芒。(正,官长也。取木生句曲而有芒角。其祀重也。)夏官火正,曰祝融。(祝融,明貌也。其祀黎也。)秋官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也。)冬官水正,曰玄冥。(水,阴而幽冥。其祀脩及熙焉。)中官土正,曰后土。(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祀社。)
唐尧之代,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故尧命之,使敬顺昊天。昊天,言元气广大。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历象其分节,敬记天时,以授人也。此举其目,下别序之。)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嵎夷。旸,明也。日出於谷而天下明,故称旸谷。旸谷,嵎夷,一也。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敬。宾,导。秩,序也。岁起於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申命羲叔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昧,冥也。日入於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则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岁改易於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上总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允釐百工,庶绩咸熙。(允,信。釐,治。工,官。绩,功。咸,皆。熙,广也。言定四时成岁,历以告时授事,则能信治百官,众功皆广,叹其善。)内有百揆、四岳,(四岳,分主四方诸侯者也。周礼正义曰:“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唯驩兜、共工、放齐、鲧四人而已,馀四人无文可知。故书传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尧始以羲、和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方岳之事,是为四岳。出则为伯。其后稍死,分置八伯,以九州而言,八伯者,据畿外八州也,畿内不置伯,以乡遂之吏主之。四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尧初天官为稷,至尧,试舜天官之任,谓之百揆,舜又命禹为百揆,皆天官也。)外有州牧、侯伯。(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
虞舜有天下,以伯禹作司空,使宅百揆。(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治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之。)弃作后稷,播百穀。契作司徒,敷五教。(布五常之教。)皋繇作士,正五刑。(士,理狱官。)垂作共工,利器用。(垂,臣名。共谓供其百工职事。)伯益作虞,育草木鸟兽。(虞,掌山泽之官。)伯夷秩宗,典三礼。(秩,序。宗,尊也。三礼,天地人之礼。伯夷,臣名,姜姓。)夔典乐,教胄子,(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祗庸孝友。)和神人。(命夔使勉之。)龙作纳言,出纳帝命。(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必以信。)盖亦为六官,以主天地四时也。(崔灵恩曰:”自颛顼以来,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故重、黎之后,世掌天地官,号曰羲、和。唐尧受之,乃置天地四时之官,命羲、和之后,使复旧职,而掌天地之事。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使主四时,为六卿之任。及其末年,舜摄百揆,改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故尚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和仲、和叔等,使主四时之事。又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地官之事也。皋繇作士,五刑有服,秋官之任也。禹作司空,以平水土,冬官之职也。伯夷为秩宗,典朕三礼,此春官之所司也。”又周礼正义曰:”稷为天官,羲、和为夏官,共为六官也。”)
夏后之制,亦置六卿。(甘誓曰”乃召六卿”是也。)其官名次,犹承虞制。(礼记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殷制,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典,法也。此盖殷时制也。周则太宰为天官,太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太史以下属焉。太士,以神仕者。)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众,谓群臣也。此亦殷时制也。周则司士属司马。太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徒。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丱人也。丱音华猛反。)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土工,陶瓬也。金工,筑、冶、凫、、锻、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函、鲍、韗、韦、裘也。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韗音吁援反。瓬音方往反。)五官致贡曰享。(贡,功也。享,献也。致其岁终之功於王,谓之献也。太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也。)五官之长曰伯。(谓为三公也。周礼”九命作伯”。)千里之内为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属、连、卒、州,犹聚也。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老,谓上公。)
周成王既黜殷命,参改殷官,制为周礼,以作天地四时之名,谓之六卿。(改太宰为天官冢宰,太宗为春官宗伯,以司徒为地官,司马为夏官,司寇为秋官,司空为冬官。)立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刑,冬官司空掌邦事。(六官之职,皆总属於冢宰。故论语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则太宰,於百官无所不主。)各有徒属,周於百事。(崔灵恩曰:“夫百王不同,各置官礼。为禅让相传者亦不得不改,但所以改者少。非禅让之世者变易必多,以革人视听。所以禅让不改多者,以禅让道同,人未为弊,故不改者多。非禅让之世,须变人情,故必多改。故王者之兴,必有改官之礼,此周礼所兴之意也。”)岁终,天子斋戒受谏,(谏当有所改为。)六卿以百官之成质於天子。(质,犹平也,平其计要。)百官斋戒受质,(受平报也。)然后休老劳农,(飨食之也。)成岁事,(断计要也。)制国用。
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暨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秦自以德褒二代,故兼称之。)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於相。
汉初因循而不革,隋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孟康注汉书曰:“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等为外朝。”)王莽篡立,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至更始之时,官爵皆群小贾竖。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光武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后汉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於是司隶、州牧条奏,并省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於叔世,事归台阁。论道之官,备员而已。
魏与吴、蜀,多依汉制。晋氏继及,大抵略同。(山公启事曰:“晋制,诸坐公事者,皆三年乃得叙用。其中多有好人,令逍遥无事。臣以为略依左迁法,随资才减之,亦足惩戒,而官不失其用。”又傅玄奏曰:“诸官有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既差而复用。”)太元六年,改制减费,损吏士职员,凡七百人。(时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农功。荀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相汉,载其清静,此清心也。汉文垂拱,几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并合吏员,县官国邑,才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正始中亦并郡县,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於本,则宜以省事为先。设官分职,委事责成。量能受任,思不出位。若欲省官,窃谓九寺可并於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至东晋,桓温又表曰:“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不专尚书。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若郊庙籍田之属,则临时权兼,事讫省矣。”)
爰及宋齐,亦无改作。(宋时新制,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父疾去职,御史中丞郑鲜之上议曰:“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耳。今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损义疾理,莫此为大。”诏从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为祖父母后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族属辄去,并不禁锢。又刘祗为中书郎,江夏王义恭领中书监,服亲不得相临,表解职也。孝武诏曰:“昔二王两谢,俱至崇礼。自今三台五省,悉同此例。”又诏曰:“方镇所假礼白版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官司有三台、五省之号,(三台,盖两汉旧名。五省,谓尚书、中书、门下、秘书、集书省也。)郡县有三岁为满之期。(宋州、郡、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梁武受终,多遵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分配四时,(说在列卿中。)置戎秩之官,百有馀号。(武帝时,置百二十五号将军,为二十四班。)陈遵梁制,不失旧物。(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其诸郡,唯正王任丹阳尹经迎得出身,庶姓尹不得。必有奇才、异行、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相知表启通举者,每常有之。亦无年常考校黜陟之法。既不为此式,所以勤惰无辨。凡选官无定期,随阙即补,多更互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即胜於转。若有迁授,或由别敕,但移转一人为官,则诸官多须改动。陈书曰:”旧式,拜官皆在午后。唯拜蔡景历为度支尚书日,驾幸玄武观,帝恐景历是日不得预宴,特令早拜。”)
后魏昭成之即王位,初置官司,分掌众职。(以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然而其制草创,名称乖疏。皇始元年,道武平并州,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悉用文人。天兴中,太史言天文错乱,当改王易政,故官号数革。(初,道武制官,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也。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视。他皆类此。)至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凡守令以六年为满,后经六年乃叙。)又作考格,以之黜陟。(太和十八年,诏曰:”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朕今三载一考,考便黜陟,各令当司考其优劣为三等。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朕与公卿亲论善恶。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本位。”)又宣武帝行考陟之法,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孝明以后,授受多滥。(自明帝孝昌以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并立佐僚,所在颇为烦扰。及东魏静帝时,齐神武作相,高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又时诸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服者,请亦罢之。又自军国多事,冒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检括,得五万馀人。而群小喧嚣,隆之惧而止。)北齐创业,亦遵后魏,台省位号,多类江东。(以门下省掌献纳谏正,中书省管司王言,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从容讽议,中常侍省掌出入门閤,御史台掌察纠弹劾。)后主临御,爵禄犬马。(御马及犬,乃有仪同、郡君之号,藉以旃罽,食物十馀种。其宫婢、阉人、商人、胡户、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富贵者万数。至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两或三,不可称数。)后周之初据关中,犹依魏制。及平江陵之后,别立宪章,酌周礼之文,建六官之职,其他官亦兼用秦汉。(他官,谓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
隋文帝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其於庶僚,颇有损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职,听并执笏。)至炀帝,意存稽古,多复旧章。(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如有德行功能灼然显著者,擢之。)大业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府。(殿内、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五省也。谒者、司隶、御史,三台也。少府、长秋、国子、将作、都水,五监也。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右御、左右候、十二卫也。左右备身、左右监门等,凡十六府也。或是旧名,或是新置。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军、监门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於时天下繁富,四方无虞,衣冠文物为盛矣。既而渐为不道,百度方乱,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图籍散逸,不能详备。
大唐职员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高祖制:文官遭父母丧者,听去职。)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四十有三而已。(显庆元年初制:“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诸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者,并听同致仕例。”)龙朔二年,又改京诸司及百官之名,(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咸亨元年复旧。至於武太后,再易庶官,或从宜创号,(改尚书省为文昌台,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御史台为肃政台及诸寺卫等名,又置控鹤府官员。)或参用古典。(改六尚书为天地四时之官。)天授二年,凡举人,无贤不肖,咸加擢拜,大置试官以处之。试官盖起於此也。(试者,未为正命。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阶官同者,并无行、守字。太后务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举人,并州石艾县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崔献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卫佐、校书、御史等。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杷推侍御史,椀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於时擢人非次,刑网方密,虽骤历荣贵,而败轮继轨。(神功元年制曰:”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转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寺诸署令。”又制:”其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显要等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不须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如先有上柱国者,听回授期以上亲。必有异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神龙初,官复旧号。(凡武太后所改之官。)二年三月,又置员外官二千馀人。(国初,旧有员外官,至此大增,加兼超授诸阉官为员外官者,亦千馀人。中书令李峤,初自地官尚书贬通州刺史,至是召拜吏部侍郎。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悦众,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请大置员外官,多引用势家亲识。至是,峤又自觉铨衡失序,官员倍多,府库由是减耗也。)於是遂有员外、(员外官,其初但云员外。至永徽六年,以蒋孝璋为尚药奉御,员外特置,仍同正员。自是员外官复有同正员者,其加同正员者,唯不给职田耳,其禄俸赐与正官同。单言员外者,则俸禄减正官之半。)检校、试、摄、判、知之官。(摄者,言敕摄,非州府版署之命。检校者,云检校某官。判官者,云判某官事。知者,云知某官事。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龙,官纪大紊,复有”斜封无坐处”之诵兴焉。(景龙中,有太平、安乐、长宁、宜城等诸公主及皇后陆氏妹郕国夫人、李氏妹崇国夫人并昭容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巫陇西夫人赵氏,皆树用亲识,亦多猥滥。或出自臧获,或由於屠贩,多因赂货,累居荣秩,咸能别於侧门降墨敕斜封以授焉,故时人号为”斜封官”。时既政出多门,迁除甚众,自宰相至於内外员外官及左右台御史,多者则数逾十倍,皆无厅事可以处之,故时人谓之”三无坐处”,谓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先天以来,始惩其弊。(玄宗御极,宰相姚元崇、宋璟兼吏部尚书,大革奸滥,十去其九。时有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昭讽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已布,而姚元崇、宋璟等沮先帝之明,归怨陛下,道路谤讟,天下称冤。奈何与万人为仇敌,恐有非常之变。”上以为然,乃下诏曰:“诸缘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宜并量材叙用。”监察御史柳泽又上疏,极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已沐恩私。旬月之内,频烦降旨,前敕令至冬处分,后敕又令替人卻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惩风俗?”)至开元二十五年,刊定职次,著为格令。(此格皆武德、贞观之旧制,永徽初已详定之,至开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员及诸流外、番官等。)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绳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駮非宜。中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凡六省。)御史台以肃清僚庶。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以严其禁御。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阁内诸事。)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仆寺。)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侍,凡十率府。)俾乂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京府置牧,馀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按察、采访等使以理州县。节度、团练等使以督府军事。租庸、转运、盐铁、青苗、营田等使以毓财货。其馀细务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数。其转运以下诸使,无適所治,废置不常,故不别列於篇。)自六品以下,率由选曹,居官者以五岁为限。於是百司具举,庶绩咸理,亦一代之制焉。(一岁为一考,四考有替则为满。若无替,则五考而罢。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谓之旨授。五品以上,则皆敕除。自至德之后,天下多难,甄才录效,制敕特拜,繁於吏部,於是兼试、员外郎,倍多正员。至广德以来,乃立制限,州县员外,兼试等官,各有定额。并云:额内溢於限者,不得视职。其有身带京官冗职,资名清美,兼州县职者,云占阙焉,即如正员之例。官以三考而代,无替四考而罢,由是官有常序焉。)
第一 历代官制总序 要略
△第二 三老五更 三公总叙(四辅二大附) 太师 太傅 太保 太宰 太尉 司徒 司空 大司马 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官属
第三 宰相(并官属)
门下省
侍中(侍郎 给事中 散骑常侍 谏议大夫 起居 补阙 拾遗 典仪 城门郎 符宝郎 弘文馆校书)
中书省
中书令(侍郎 舍人 通事舍人 集贤学士 史官 主书)
第四 尚书上
尚书省(并总论尚书) 录尚书 尚书令 仆射(左右丞 左右司郎中 员外郎附)
历代尚书(八座附) 历代郎官 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行台省
第五 尚书下
吏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司封郎中、员外郎 司勋郎中、员外郎 考功郎中、员外郎)
户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度支郎中、员外郎 金部郎中、员外郎 仓部郎中、员外郎)
礼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祠部郎中、员外郎 膳部郎中、员外郎 主客郎中、员外郎)
兵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职方郎中、员外郎 驾部郎中、员外郎 库部郎中、员外郎)
刑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都官郎中、员外郎 比部郎中、员外郎 司门郎中、员外郎)
工部尚书(侍郎 郎中、员外郎 屯田郎中、员外郎 虞部郎中、员外郎 水部郎中、员外郎)
第六 御史台 御史大夫 中丞 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监察侍御史 主簿
△第七 诸卿上
总论诸卿(少卿附)
太常卿(丞 主簿 博士 太祝 奉礼郎 协律郎 两京郊社署 太乐署 鼓吹署 太医署 太卜署 廪牺署 汾祠署 太公庙署)
光禄卿(丞 主簿 太宫署 珍羞署 良酝署 掌醢署)
卫尉卿(丞 主簿 武库署 武器署 守宫署 公车司马令 左右都候)
宗正卿(丞 主簿 崇玄署 诸陵署 太庙令)
太仆卿(丞 主簿 乘黄署 典厩署 典牧署 车府署 诸牧监)
大理卿(正 丞 主簿 狱丞 司直 评事 监)
第八 诸卿中
鸿胪卿(丞 主簿 典客署 司仪署)
司农卿(丞 主簿 上林署 太仓署 钩盾署 导官署 苑总监 诸仓监 司竹监 温泉汤监 诸屯监 騪粟都尉等官 典农中郎将等官)
太府卿(丞 主簿 诸巿署 平准署 左右藏署 常平署)
秘书监(丞 秘书郎 秘书校书郎 秘书正字 著作郎 佐郎 校书郎、正字附 太史局令、丞)
殿中监(丞 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局奉御、直长)
第九 诸卿下
内侍省(内侍 内常侍 内给事 内谒者监 内寺伯 掖庭局 宫闱局 奚官局 内仆局 内府局)
少府监(监 丞 主簿 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等五署 暴室等丞)
将作监(监 丞 主簿 左校署 右校署 甄官署 中校署 东园主章令)
国子监(祭酒 司业 丞 主簿 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等博士助教等)
军器监(监 丞 主簿 甲坊署 弩坊署)
都水使者(丞 主簿 舟楫署 河渠署)
第十 武官上
将军总叙 左右卫(并亲卫) 左右骁卫 左右武卫 左右威卫 左右领军卫 左右金吾卫 左右监门卫 左右千牛卫 左右羽林军 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等军附)
第十一 武官下
大将军(并官属) 车骑将军 卫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 四征将军 四镇将军四安将军 四平将军 杂号将军 监军(军师祭酒理曹掾属附)
三署郎官叙 中郎将(五官中郎将 左右中郎将) 虎贲中郎将 四中郎将(东西南北) 杂中郎将 折冲府(果毅、别将等附) 三都尉(奉车 驸马 骑 奉朝请附)
第十二 东宫官
东宫官叙 太子六傅(三太三少) 太子宾客 太子詹事(丞 主簿 司直) 太子庶子(中允 司议郎 中舍人 舍人 通事舍人 谕德 赞善 崇文馆学士 洗马 文学 校书 正字典膳郎 药藏郎 内直郎 典设郎 宫门郎) 太子家令(丞 主簿 食官署 典仓署 司藏署) 太子率更令(丞 主簿) 太子仆(丞 主簿 厩牧署) 左右卫率府(副率以下官属) 左右司御率府 左右清道率府 左右监门率府 左右内率府 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孙官属附)
第十三 王侯总叙 历代王侯封爵(公主并官属附)
△第十四 州郡上
司隶校尉 州牧刺史 总论州佐(别驾 治中 主簿 功曹书佐 部郡国从事 典郡书佐祭酒从事 中正) 都督(总管节度团练都统等使附) 都护
第十五 州郡下
京尹(京兆尹 左冯翊 右扶风 河南尹 留守附) 郡太守 总论郡佐(郡丞 别驾 长史司马 录事参军 司功 司仓 司户 司兵 司法 司士 参军事 经学博士 医博士 中正通守 五官掾 督邮郡尉) 县令 总论县佐(丞 主簿 尉 五百附) 乡官 镇戍关巿官致仕官
第十六 文散官
开府仪同三司 特进 光禄大夫以下
武散官
骠骑将军 辅国将军 镇军将军以下 诸校尉
勋官
后妃(及内官命妇附)
第十七 俸禄
禄秩(幹力 白直 仗身 庶仆 亲事 帐内 执衣 防閤 邑士 士力 门夫等并附) 致仕官禄 职田公廨田
第十八 秩品一(唐 虞 夏 商 周 秦 汉 后汉 魏)
△第十九 秩品二(晋 宋 齐 梁)
第二十 秩品三(陈 后魏 北齐)
△第二十一 秩品四(后周 隋)
第二十二 秩品五(大唐)
◎要略(官数 官品 设官沿革 封爵 三公 宰相 三老五更 禄秩)
○官数
唐六十员,虞六十员。(尚书云:“建官惟百。”郑玄云:“虞官六十,唐官未闻。尧舜同道,或皆六十。并属官而言,则皆有百。”)
夏百二十员。(尚书云:“夏、商官倍。”则当二百。郑玄曰:“百二十。”)
殷二百四十员。(明堂位“二百”。郑玄曰:“二百四十。”)
周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内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诸侯国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按礼记王制计之。殷制周。)
汉自丞相至佐史,凡十三万二百八十五员。(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
后汉七千五百六十七员。
晋六千八百三十六员。
宋六千一百七十二员。
齐二千一百三员。
后魏七千七百六十四员。
北齐二千三百二十二员。(并内官。)
后周二千九百八十九员。(并内官。)
隋一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员。(内官二千五百八十一,外郡县官九千九百九十五。)
大唐一万八千八百五员。(内官二千六百二十一,外郡县官一万六千一百八十五。)
○官品
周官九命。
汉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六等。
后汉自中二千石至斗食,凡十三等。
魏秩次多因汉制,更置九品。
晋、宋、齐并因之。
梁因之,更置十八班,班多为贵。
陈并因之。
后魏置九品,品各置从,凡十八品。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阶,凡三十阶。
北齐并因之。
后周制九命,每命分为二,以正为上,凡十八命。
隋置九品,品各有从。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凡三十阶,自太师始焉,谓之流内。流内自此始焉。(炀帝除上下阶,唯留正、从各九品。)又置视正二品至九品,品各有从,自行台尚书令始焉,谓之视流内。视流内自此始。
大唐自流内以上,并因隋制。又置视正五品、视从七品,以署萨宝及正祓,谓之视流内。又置勋品九品,自诸卫录事及五省令史始焉,谓之流外。流外自此始。(勋品自齐梁即有之。)
○设官沿革
(略举崇著者。其当部之官长,虽品秩下者,亦附此。)
黄帝:六相(尧有十六相。)为之辅相,不必名官。
少昊:司徒、(前汉尝加大,后汉又加大。)司马、(项羽加大,汉以后曰大,后周又加大。)司空、(前汉加大,改御史大夫为之。后周又加大。)司寇。(后周有内司寇卿,后又加大。)
唐:羲和、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州牧。
虞:太师、太保、纳言、(隋及大唐尝改侍中为之。)后稷、秩宗、士、共工、虞。
夏:九卿。
商:太宰、(晋、宋、齐、梁、陈改太师为之。)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司士、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太子太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少傅、方伯。
周:太傅、少师、少保、冢宰、(后周加大。)宗伯、(后周加大。)内史、(秦置内史,治京师,如诸郡守。后周有内史中丞大夫。隋改中书为内史监令。大唐亦尝以中书为内史。)太仆正、(至汉为太仆。梁为卿。大唐尝为司驭卿,又尝为司仆卿。)大将军、(自战国时楚置。)前后左右将军。(周末置。)
秦:太尉。 左右丞相、丞相、(后周末加大。)相国、(本丞相史,隋改为纳言,又改为侍内。大唐尝为纳言,或为左相,或为黄门监。)黄门侍郎,(后周纳言大夫。大唐为鸾台侍郎,又改为门下侍郎。)散骑常侍。(魏加侍郎,又加员外,又加通直大唐分为左右。)少府吏,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四人。(汉置五人,其一人为仆射,四人分曹,后汉为五曹,至晋有六曹。)尚书令、仆射、(汉置左右。大唐尝改为左右匡政,或为左右丞相,武太后尝为文昌左右相。)尚书丞。(至汉置四人。后汉减二人,为左右丞。大唐尝为左右肃机。)御史大夫、(大唐尝为大司宪,武太后又尝改为肃政,又分为左右。)奉常、(汉改曰太常,后改曰奉常,又改为太常。后汉为奉常,自后为太常。梁谓之卿。大唐尝为奉常卿,又尝为司礼卿。)郎中令、(汉为光禄勋。后汉尝为郎中令。魏为光禄勋。梁除勋字,谓之卿。大唐尝为司宰卿,又尝为司膳卿,又为光禄卿。)卫尉、(汉尝为中大夫令。至梁,谓之卿。至大唐,尝为司卫卿。)宗正、(汉尝改为宗伯。至大唐,尝为司宗卿,又尝为司属卿。)治粟内史、(汉改曰大农令,又改曰大司农。后汉末为大农。魏为司农。至梁谓之卿。后魏又加大。大唐尝为司稼卿。)主爵中尉、(汉以右扶风代之。)廷尉、(二汉、梁、北齐为大理。梁谓之卿,徐代曰廷尉。大唐尝为详刑卿,又为大理卿。)典客、(汉改为大鸿胪,又尝曰大行。至梁,除大字,谓之卿。大唐为同文卿,又尝为司宾卿,又为鸿胪卿。)典属国、少府、(至梁谓之卿。大唐尝为内府监,亦尝为尚方监,又为少府监。)将作少府、(汉改为大匠。梁为大匠卿。隋为将作大监,又改为大匠。大唐亦尝为大匠,又尝为缮工监,又尝为营缮监,又为将作监。)中尉。(汉武更名执金吾。)中书谒者令、仆射。(至汉尝以宦者为之。魏为中书监令,专掌机务。隋为内史监令,寻改为内史,又改为内书,又为内史令。大唐复为中书令,尝为右相,又为内史,又为紫薇令。)詹事、(大唐尝改为端尹,又尝改为宫尹、少詹事,并为少尹。)中庶子、庶子、(晋改庶子为左右。隋罢中。大唐尝为左右中护。)太子家令、(大唐尝为宫府大夫。)率更令、(大唐尝为司更大夫。)仆。(大唐尝为御仆大夫。)率内史、(理京师,汉分为左右,又置京兆尹、左冯翊代之。)郡守、(汉改为太守。后魏每部置三太守。隋置通守。魏之二守,隋之通守,并佐贰。)大中二大夫。(大唐并为文散。)
汉:领尚书事、(至后汉为录尚书事。)三公曹尚书。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后汉改为吏曹,主选举,又为选部。魏为吏部。宋尝置两员。大唐尝改为司列太常伯,又尝为天官。)中书侍郎、(东晋尝为通事郎。隋为内史侍郎,又为内师侍郎。大唐为内史侍郎,又为中书侍郎,又为紫薇侍郎。)御史中丞、(后魏曰中尉。大唐改治书侍御史为之,尝为司宪大夫。)光禄大夫、(优宠者则加银章青绶。至魏晋则又加金章紫绶。齐尝置左右。至隋为散官。)中散大夫。(王莽置。大唐为文散。)太皇太后卿长信少府、(太后以下卿,以至於陈,自后魏无。)皇太后卿长信少府、皇后卿大长秋。(隋有令。大唐改为内侍。)中常侍。(大唐为内常侍。)都水使者。(至宋尝为水衡令。梁曰大舟卿。隋尝为都水监。大唐尝为司津监,又尝为水衡都尉。)骠骑、(后汉加大将军。大唐为武散。)游击、(大唐为武散。)卫、车骑、骁骑、(梁置左右。)伏波、上、骑、材官、轻车、楼船、横海、护军、(至大唐为勋官。)度辽、贰师、蒲类、强弩、戈船、奋威、建威、积射二十一将军。奉车、骑、驸马三都尉。(至梁,尚主者为之。)司隶校尉、(督察三辅。隋有司隶大夫。大唐京畿采访使亦其职。)刺史、(刺举郡县。至隋治人。)都护。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特进、(大唐为文散。)诸加官。(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侍中为之。)
后汉:贼曹尚书。尚书侍郎三十六人。(初称尚书郎中,满岁称尚书郎,三岁称侍郎,五岁迁大县令。魏有尚书郎。晋又有郎中。隋初置三十六侍郎,后置员外郎一人,后又六曹各置侍郎,每曹有郎,有员外郎。大唐改曹郎为郎中。)秘书监。(后又置令。大唐尝为兰台太史,少监为侍郎,又尝为麟台。)武卫、(至隋置左右。大唐为左右鹰扬卫。)辅国、(晋加大。宋改为辅师。大唐为武散。)四征、四镇、四安、虎牙、征虏、捕虏、横野、鹰扬、讨逆、讨虏、破虏等将军。四中郎将、都督。(至晋加大。)河南尹、留守。班同三司、(前汉文帝以宋昌为卫将军,亚三司,未为官也。)仪同三司。(魏有开府仪同三司。晋又有开府仪同三司。后魏有仪同三司。北齐有开府仪同三司,又有仪同三司。后周有开府仪同,又有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至隋为散官,又诸卫各置开府一人。)八座。
魏:五兵尚书、(至后魏有七兵尚书。隋曰兵部。大唐尝为司戎太常伯,或为夏官,或为武部,又为兵部。)度支尚书、(吴有户部。晋以后为度支。至隋为民部。大唐尝为度支,又为户部。)祠部曹尚书。(至后魏有仪曹尚书。后周有礼部。隋置礼部尚书。大唐尝为司礼太常伯,或为春官,又为礼部。)殿中监。(秩甚卑。隋曰殿内监。大唐尝为中御府大监。)中卫、(晋分为左右卫将军。隋改为左右翊卫。大唐复为左右卫。)中领军、(寻改曰领军。隋改为左右屯卫。大唐尝为左右戎卫,又尝为左右玉钤卫,又为左右领军。)镇军、冠军、游骑、(大唐并为武散。)四平、镇北、虎威、抚军、凌江、宁朔等将军。行台。
晋:三公尚书,掌刑狱。起部尚书。(有事即置,事毕即省。)国子祭酒。(唯宋曰总明观祭酒。大唐尝为大司成,又为成均祭酒。)中军、龙骧、宁远。(大唐为武散。)
宋:殿中将军。
齐:都官尚书。(至隋改为刑部。大唐尝为司刑太常伯,又尝为秋官,又改为宪部,又为刑部。)
梁:太府卿。(大唐尝为外府卿,又尝为司府卿。)云麾、中武、壮武、明威、定远、(大唐并为武散。)宇宙等大将军。始以太常等名卿,分为四时,凡十二卿。
后魏:柱国、(至大唐为勋官。)天柱二大将军。诸少卿。
后周:军器。
隋:左右武候府大将军、(大唐为金吾卫。)左右监门府将军。(大唐改府为卫。)大总管。通守。(佐太守。)折冲府。正议、通议、朝议、朝请、朝散等大夫。左右骁卫府。(大唐除府字。)
大唐:太子宾客。(汉之四皓,非官。)左右千牛卫、左右屯营、(后改为羽林军,尝改为卫。)左右威卫、(尝改左右豹韬卫。)左右龙武将军。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军国重事。节度使、采访使。宣威、(武散。)怀化、归德等将军。(并武散,以授归义蕃官。)
○封爵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曰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秦爵二十等。(最高彻侯,迺得食县。其次关内侯,食租税於关内。馀十八等,大庶长以下,则如吏职。)
汉,国王、国侯、亭侯三等。(王皆裂地,侯以户数为差,分人自此始。汉初论功封列侯者,凡百四十三人。食邑者除租,每户一岁更输钱二百。)
后汉亦三等。(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列侯,虽寇、邓元勋,不过四县。)
魏,王、公、侯、伯、子、男,次县侯,次乡侯,次亭侯,次关内侯,凡九等。(关内侯为虚封,自此始。)
晋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又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内等侯,凡十五等。(王大国二万户,三军,兵五千;次国一万户,二军,兵三千;下国五千户,一军,兵千五百。其公之制如五千户国。侯如不满五千户国,并置一军,千人。其伯、子、男以下各有差,不置军。)
宋皆因晋制,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凡国官属不得称臣於其主,改称下官。)
齐因之。
梁因前代。(定制: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皆自称曰寡人。相已下表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曰告。)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馀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
○三公
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
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天地灾变即皆策免,自太尉徐防始焉。灵帝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
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司徒为卿。)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大唐因之。
○宰相
黄帝置六相。
尧有十六相。
殷汤有左右相。
周成王有左右相。
秦悼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始皇又始置相国。
汉置丞相,尝置相国,或左右丞相,寻复旧。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亦为宰相。
后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献帝复置宰相。
魏改丞相为司徒。而文帝复置中书监、令,并掌机密,自是中书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又置大丞相及相国。
晋惠帝改丞相为司徒,寻复旧,俱为宰相。而中书监、令,常管机要,亦是相也。
宋齐梁陈,并相因习,或为丞相,或为相国,多非寻常人臣之职。(或掌机密,或录尚书,或综朝权,或管朝政,或为侍中,或给事中,或受顾命,皆为宰相。然中书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为宰相。其有侍中兼外官,若宋王弘,侍中兼内官,若沈演之,其例不少,即非宰相,并在当时委任而已。)
后魏、北齐亦置丞相,俱为宰相。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
后周大冢宰,亦其任也。其后亦置左右丞相。
隋有内史、纳言,是真宰相。(柳述为兵部尚书,参军机密;又杨素为右仆射,与高颎专掌朝政。)
大唐侍中、中书令为真宰相,中间尝改为左右相。他官参者无定员,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知机务、参与政事及平章国重事之名者,并为宰相,亦汉行丞相事之例也。(其同中书门下三品,自贞观中以兵部尚书李勣始。)
○三老五更
礼:“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后汉明帝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安帝以李充为三老,灵帝以袁逢为三老。
魏高贵乡公以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
后魏孝文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
后周武帝以于谨为三老。
○禄秩
周制:自天子至下士,凡六等。诸侯国君十卿禄,(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四大夫禄,(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倍上士,(食七十二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食九人。庶人在官,为未命为士者。次国小国同。)
汉制: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二等。中二千石、(月俸百八十斛。)二千石、(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千石、(八十斛。)六百石、(七十斛。)比六百石、(六十斛。)四百石、(五十斛。)比四百石、(四十五斛。)三百石、(四十斛。)比三百石、(三十七斛。)二百石、(三十斛。)比二百石、(二十七斛。)百石。(十六斛。)
后汉大将军、三公俸各三百五十斛,凡诸受俸,皆半钱半穀。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俸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钱五千,米三十四斛。)千石,(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钱一千,米九斛。)百石。(钱八百,米四斛八斗。)腊及立春,更班赐有差。
宋制:州郡秩俸,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有父母、祖父母年登七十者,并给见钱。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皆入前人;此后去官者,悉入后人。)
梁制:一品秩万石,二品三品为中二千石,四品五品秩为二千石。
后魏其禄每季一请。诸宰人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
北齐官秩,一品每岁八百疋,从一品七百疋,二品六百疋,从二品五百疋,三品四百疋,从三品三百疋,四品二百四十疋,从四品二百疋,五品一百六十疋,从五品一百二十疋,六品一百疋,从六品八十疋,七品六十疋,从七品四十疋,八品三十六疋,从八品三十二疋,九品二十八疋,从九品二十四疋。执事官一品以下,给公田各有差。
后周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以上至上大夫各倍之,上大夫是为四千石,卿二分,孤三分,公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其九秩一百二十石,八秩至於七秩,每二秩六分而下各去其一,二秩、一秩俱为四十石。
隋京官正一品禄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差,至正四品,是为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差,至正六品,是为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从八品,是为五十石。其给皆以春秋二季。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县令。京官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
大唐定给禄之制,京官正一品,(米七百石,钱九千八百。)从一品,(米六百石。)正二品,(米五百石,钱八千。)从二品,(米四百六十石。)正三品,(米四百石,钱六千一百。)从三品,(米三百六十石。)正四品,(米三百石,钱四千二百。)从四品,(米二百六十石。)正五品,(米二百石,钱三千六百。)从五品,(米一百六十石。)正六品,(米一百石,钱二千四百。)从六品,(米九十石。)正七品,(米八十石,钱二千一百。)从七品,(米七十石。)正八品,(米六十七石,钱一千六百。)从八品,(米六十二石。)正九品,(米五十七石,钱一千三百。)从九品,(米五十二石。)从并同外官,各降一等。(其幹力及防閤、庶仆并别给。)内外文武官,自一品以下,并给职田。京官诸司及郡县,又给公廨田,并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