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刑德第五十五

  大夫曰:“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罔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故禁不必,怯夫徼幸;诛诚,跖、蹻不犯。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肤而民不踰矩。”  文学曰:“道径众,人不知所由;法令众,民不知所辟。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折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而不能禁;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方今律令百有余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国用之疑惑,或浅或深,自吏明习者,不知所处,而况愚民!律令尘蠹于栈阁,吏不能遍睹,而况于愚民乎!此断狱所以滋众,而民犯禁滋多也。‘宜犴宜狱,握粟出卜,自何能谷?’刺刑法繁也。亲服之属甚众,上杀下杀,而服不过五。五刑之属三千,上附下附,而罪不过五。故治民之道,务笃其教而已。”

  大夫曰:“文学言王者立法,旷若大路。今驰道不小也,而民公犯之,以其罚罪之轻也。千仞之高,人不轻凌,千钧之重,人不轻举。商君刑弃灰于道,而秦民治。故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武兵名食,所以佐边而重武备也。盗伤与杀同罪,所以累其心而责其意也。犹鲁以楚师伐齐,而春秋恶之。故轻之为重,浅之为深,有缘而然。法之微者,固非众人之所知也。”

  文学曰:“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言其易也。‘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言其明也。故德明而易从,法约而易行今驰道经营陵陆,纡周天下,是以万里为民阱也。罻罗张而县其谷,辟陷设而当其蹊,矰弋饰而加其上,能勿离乎?聚其所欲,开其所利,仁义陵迟,能勿踰乎?故其末途,至于攻城入邑,损府库之金,盗宗庙之器,岂特千仞之高、千钧之重哉!管子曰:‘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故德教废而诈伪行,礼义坏而奸邪兴,言无仁义也。仁者,爱之效也;义者,事之宜也。故君子爱仁以及物,治近以及远。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今盗马者罪死,盗牛者加。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将执法者过耶?何于人心不厌也!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  大夫俛仰未应对。

  御史曰:“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故辔衔不饬,虽王良不能以致远;维楫不设,虽良工不能以绝水。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御其臣下,富国强兵,以制敌御难,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蠹,加之功实之上,而欲国之治,犹释阶而欲登高,无衔橛而御捍马也。今刑法设备,而民犹犯之,况无法乎?其乱必也!”

  文学曰:“辔衔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调。法势者,治之具也,得贤人而化。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执轴非其人,则船覆伤。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今废仁义之术,而任刑名之徒,则复吴、秦之事也。夫为君者法三王,为相者法周公,为术者法孔子,此百世不易之道也。韩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从,卒蹈陷阱,身幽囚,客死于秦。夫不通大道而小辩,斯足以害其身而已。”

  申韩第五十六

  御史曰:“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夫衣小缺,(心祭)裂可以补,而必待全匹而易之;政小缺,法令可以防,而必待雅、颂乃治之;是犹舍邻之医,而求俞跗而后治病,废污池之水,待江、海而后救火也。迂而不径,阙而无务,是以教令不从而治烦乱。夫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故吴子以法治楚、魏,申、商以法强秦、韩也。”  文学曰:“有国者选众而任贤,学者博览而就善,何必是周公、孔子!故曰法之而已。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流失而不可复,愚人纵火于沛泽,不能复振;蜂虿螫人,放死不能息其毒也。烦而止之,躁而静之,上下劳扰,而乱益滋。故圣人教化,上与日月俱照,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御史曰:“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则日益滋。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涓涓尔,及其卒,泛滥为中国害,菑梁、楚,破曹、卫,城郭坏沮,蓄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故先帝闵悼其菑,亲省河堤,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咏其德,歌‘宣房塞,万福来’焉,亦犹是也,如何勿小补哉!”

  文学曰:“河决若瓮口,而破千里,况礼决乎?其所害亦多矣!今断狱岁以万计,犯法兹多,其为菑岂特曹、卫哉!夫知塞宣房而福来,不知塞乱原而天下治也。周国用之,刑错不用,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而天下不孤。颂曰:‘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此夫为福,亦不小矣!诚信礼义如宣房,功业已立,垂拱无为,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

  御史曰:“犀铫利鉏,五谷之利而间草之害也。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故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是以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刺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文学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今之所谓良吏者,文察则以祸其民,强力则以厉其下,不本法之所由生,而专己之残心,文诛假法,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若痈疽之相泞,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舍彼有罪,沦胥以铺。’痛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非患无准平,患其舍枉而绳直也。故亲近为过不必诛,是锄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周秦第五十七

  御史曰:“春秋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故君不臣,士不友,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今不轨之民,犯公法以相宠,举弃其亲,不能伏节死理,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一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比地于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司,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刑罚中,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轻重各服其诛,刑必加而无赦,赦惟疑者。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剽攻窃盗者富。故良民内解怠,辍耕而陨心。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身放殛而辱后世,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恒于苟生。何者?一日下蚕室,创未瘳,宿卫人主,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食大官享赐,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而责之以礼义,是虐民也。春秋传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什伍相连,若引根本之及华叶,伤小指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反诛无罪,无罪者寡矣。臧文仲治鲁,胜其盗而自矜。子贡曰:‘民将欺,而况盗乎!’故吏不以多断为良,医不以多刺为工。子产刑二人,杀一人,道不拾遗,而民无诬心。故为民父母,以养疾子,长恩厚而已。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矣。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闻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未闻兄弟之相坐也。闻恶恶止其人,疾始而诛首恶,未闻什伍而相坐也。老子曰:‘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比地何伍,而执政何责也?”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临不测之渊,虽有庆忌之捷,贲、育之勇,莫不震慑悼栗者,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也。彼以知为非,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制辟,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则惑矣。”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诗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哀今之人,胡为虺蜥!’方此之时,岂特冒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嫚,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非刑轻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故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其主,晋厉以幽,二世见杀,恶在峻法之不犯,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故高皇帝约秦苛法,以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诏圣第五十八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殷誓,周盟,德信弥衰。无文、武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以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法弊而更制。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权也,非拨乱反正之常也。其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作,王道衰而诗刺彰,诸侯暴而春秋讥。夫少目之网不可以得鱼,三章之法不可以为治。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画衣冠非阿,汤、武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文学曰:“民之仰法,犹鱼之仰水,水清则静,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静则乐其业;乐其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是以成、康之世,赏无所施,法无所加。非可刑而不刑,民莫犯禁也;非可赏而不赏,民莫不仁也。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马也,行则顿之,止则击之。身创于棰,吻伤于衔,求其无失,何可得乎?干溪之役土崩,梁氏内溃,严刑不能禁,峻法不能止。故罢马不畏鞭棰,罢民不畏刑法。虽曾而累之,其亡益乎?”

  御史曰:“严墙三刃,楼季难之;山高干云,牧竖登之。故峻则楼季难三刃,陵夷则牧竖易山巅。夫烁金在炉,庄蹻不顾;钱刀在路,匹妇掇之;非匹妇贪而庄蹻廉也,轻重之制异,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仰而不可踰,可临而不可入。诗云:‘不可暴虎,不敢冯河。’为其无益也。鲁好礼而有季、孟之难,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文学曰:“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踰;不教而杀,是虐民也。与其刑不可踰,不若义之不可踰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高墙狭基,不可立也。严刑峻法,不可久也。二世信赵高之计,渫笃责而任诛断,刑者半道,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忠,厉民悉者为能。百姓不胜其求,黔首不胜其刑,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穷鼠啮狸,匹夫奔万乘,舍人折弓,陈胜、吴广是也。当此之时,天下俱起,四面而攻秦,闻不一期而社稷为墟,恶在其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御史默然不对。

  大夫曰:“瞽师不知白黑而善闻言,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议。夫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为施?法何为加?汤、武全肌骨而殷、周治,秦国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春秋原罪,甫刑制狱。今愿闻治乱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文学曰:“春夏生长,圣人象而为令。秋冬杀藏,圣人则而为法。故令者教也,所以导民人;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二者,治乱之具,存亡之效也,在上所任。汤、武经礼义,明好恶,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上无德教,下无法则,任刑必诛,劓鼻盈蔂,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终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异,所行反古而悖民心也。”

  大论第五十九

  大夫曰:“呻吟槁简,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以文学。文学知狱之在廷后而不知其事,闻其事而不知其务。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斲,斧斤而行之,中绳则止。杜大夫、王中尉之等,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故射者因槷,治者因法。虞、夏以文,殷、周以武,异时各有所施。今欲以敦朴之时,治抏弊之民,是犹迁延而拯溺,揖让而救火也。”

  文学曰:“文王兴而民好善,幽、厉兴而民好暴,非性之殊,风俗使然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纣非得跖、蹻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者难,讼而听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古之所谓愚,今之所谓智。以棰楚正乱,以刀笔正文,古之所谓贼,今之所谓贤也。”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时,而世非许由之民,而欲废法以治,是犹不用隐括斧斤,欲挠曲直枉也。故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为轮者不待自曲之木。往者,应少、伯正之属溃梁、楚,昆卢、徐谷之徒乱齐、赵,山东、关内暴徒,保人阻险。当此之时,不任斤斧,折之以武,而乃始设礼修文,有似穷医,欲以短针而攻疽,孔丘以礼说跖也。”

  文学曰:“残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残贼民人而欲治者,非良吏也。故公输子因木之宜,圣人不费民之性。是以斧斤简用,刑罚不任,政立而化成。扁鹊攻于凑理,绝邪气,故痈疽不得成形。圣人从事于未然,故乱原无由生。是以砭石藏而不施,法令设而不用。断已然,凿已发者,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大夫曰:“文学所称圣知者,孔子也,治鲁不遂,见逐于齐,不用于卫,遇围于匡,困于陈、蔡。夫知时不用犹说,强也;知困而不能已,贪也;不知见欺而往,愚也;困辱不能死,耻也。若此四者,庸民之所不为也,而况君子乎!商君以景监见,应侯以王稽进。故士因士,女因媒。至其亲显,非媒士之力。孔子不以因进见而能往者,非贤士才女也。”

  文学曰:“孔子生于乱世,思尧、舜之道,东西南北,灼头濡足,庶几世主之悟。悠悠者皆是,君闇,大夫妒,孰合有媒?是以嫫母饰姿而矜夸,西子彷徨而无家。非不知穷厄而不见用,悼痛天下之祸,犹慈母之伏死子也,知其不可如何,然恶已。故适齐,景公欺之,适卫,灵公围,阳虎谤之,桓魋害之。夫欺害圣人者,愚惑也;伤毁圣人者,狂狡也。狡惑之人,非人也。夫何耻之有!孟子曰:‘观近臣者以所为主,观远臣者以其所主。’使圣人伪容苟合,不论行择友,则何以为孔子也!”

  大夫抚然内惭,四据而不言。

  当此之时,顺风承意之士如编,口张而不歙,舌举而不下,闇然而怀重负而见责。

  大夫曰︰“诺,胶车倏逢雨,请与诸生解。”

  杂论第六十

  客曰:“余睹盐、铁之义,观乎公卿、文学、贤良之论,意指殊路,各有所出,或上仁义,或务权利。”

  “异哉吾所闻。周、秦粲然,皆有天下而南面焉,然安危长久殊世。始汝南朱子伯为予言:当此之时,豪俊并进,四方辐凑。贤良茂陵唐生、文学鲁国万生之伦,六十余人,咸聚阙庭,舒六艺之风,论太平之原。智者赞其虑,仁者明其施,勇者见其断,辩者陈其词。誾誾焉,侃侃焉,虽未能详备,斯可略观矣。然蔽于云雾,终废而不行,悲夫!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而不知广德可以附远;知权利可以广用,而不知稼穑可以富国也。近者亲附,远者说德,则何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不出于斯路,而务畜利长威,岂不谬哉!中山刘子雍言王道,矫当世,复诸正,务在乎反本。直而不徼,切而不(火索),斌斌然斯可谓弘博君子矣。九江祝生奋由、路之意,推史鱼之节,发愤懑,刺讥公卿,介然直而不挠,可谓不畏强御矣。桑大夫据当世,合时变,推道术,尚权利,辟略小辩,虽非正法,然巨儒宿学恧然,不能自解,可谓博物通士矣。然摄卿相之位,不引准绳,以道化下,放于利末,不师始古。易曰:‘焚如弃如。’处非其位,行非其道,果陨其性,以及厥宗。车丞相即周、吕之列,当轴处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若夫群丞相、御史,不能正议,以辅宰相,成同类,长同行,阿意苟合,以说其上,斗筲之人,道谀之徒,何足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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