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六神篇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正官佩印,不如乘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经,则日主意强而官意弱矣。《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所以喜财旺之地。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七煞用财,岂宜得禄?

  (此言煞旺大过,日主无依,又加用财生煞,则日愈弱,而然意旺矣。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相从,以免长凌之患。运行财然旺地,不易始从之心;一遇岁运归禄,日主恃强,乃与煞战,以寡敌众,其能胜平?凶可知矣。)

  印逢财而罢职,财逢印以迁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财则不能保其名位。且如原用印经,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时乡,克了印经,柱无比肩为救,不免罢职投闲。伤重者,必死于异乡水火。身旺用财,荣华可知;再行财旺之地,主不能胜,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势过官,不为贪财坏印之论也。)

  命当夭折,食神于立逢果。

  (七煞伤身,原无正印为解,独以食神一位制煞,壮年运通,喜行制煞之乡,若遇具神有力,克我食神,柱无用时遇敌,不免纵然伤身,为祸滋烈。)

  运至凶危洋刃重逢破局。

  (专言用时无煞者,大忌羊刃为祸。若岁运重逢羊刃劫财、波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伤妻克子之悲,水火兵刃,悉有之矣。)

  争正官,不可无伤。

  (官者,校也,无人不欲。若柱中多见比刃,只有一位官星,必然争夺,一见有祸。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官星,则比肩无争夺,始可安美。)

  归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谓也,盖四柱多见比肩。必然争禄争财,且夺岁运之物为祸。如年八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势必归之岁运,一遇食种制热,则往无主张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则散时破业,横死于苟贪之下。端有征兵。)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官为纯雅之五人,然乃奸邪之暴客。如官居然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乎?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王礼义之乡,终不由札义而化,故不能变煞为官也。)

  贪财坏印罹高科,印分轻重。

  (凡命,印重煞轻,终不为贵,要行财旺之运,克大过之印,生不及之煞,煞印相停,必能超越。若印轻送财,乃为大害,宜消息详之。)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

  (财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柱中有一七然专权,日主被制,则无田用财,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生扶,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敌然,而财始为我用矣。)

  运到旺乡,身反弱。

  (此言从时、从然未成之象。日主衰弱,未肯弃命而从时煞,若大运行通资扶之地,必与财煞争敌,敌之不胜,反道时煞之害,愈见弱矣。是必因财构祸,灾病不身。)

  财逢劫处,祸犹轻。

  (身弱财多,当之不能;行退比劫,分财助气,而祸反轻。)

  财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柱中用财,无比刃、劫夺者,则无所伤。尤忌支库中有比刃暗藏,或被冲刑,则私窃之害不免矣。)

  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敢者,顽暴之人也,必饮食神明制,方可为用。如柱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仁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种,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冲,或就三合。亦可为伏敌之兵,大运行制热乡,必主成名进禄、)

  贵人头L戴财官,门充驷马。

  (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通空亡、劫害、然刃同富者,上方时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乃为百富,权一兵刑,非常之命。《玉芳陈:登金步玉,十人头上带官星。是官视财为龙要也。)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八字中如带亡神、劫煞,得通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

  为跨马以亡身,因得禄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无时用,岁运逢时,日主乃食其用,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丧家,轻则休官罢职。原用官星带财为大,运行归禄之乡,乃比肩旺地,必然争夺官,正用遇比肩而争竞于此,反失俸禄,故进位也。)、印解两贤之厄,财勾六国之争。

  (两贤者,二热也。印者、仁也。凡用日主不弱,两熟透出天干,并虐日主,无食为救,纵有亦被具神所夺者,最凶。若能用印化煞,使降于我,如此不独富贵出,人且能享福。一云;两贤,它与煞也,若止作煞言,重下句众煞混行意财者,人所共欲之物,因兹而构祸者多矣。若局有力优于柱中,不遇其财,则无争劫;倘有财为用,或岁见财惹起比肩混劫为祸。刑耗伤妻,在所不免。)

  众煞混行,一位可化一煞,倡乱独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过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热,使然自群为妙,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独煞倡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齐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中为热,克我无制,其凶可知。殊不知水印长生于中,自能化热;不使凶暴。若干支多财,乃成下格。比旺时轻者,用之更美,如乙木用李金为煞,遇子栽粮,恃强克我,虽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宫。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于无食神为救者,得旺午冲子去生杀之宫,则辛无所传,庶克克身之患。)、兄弟破财,财得用;煞官欺主,主须从。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时官,则无所用,却要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财旺之宫,而财方为我之用。大怕填实、冲宫、留合、比肩。假士、辛酉日遇酉多冲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官煞大多,日主无力泅柱更不拖根,运途又行财煞,不如弃命从煞,遇煞旺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6)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一马在野,人共逐之。

  (马,财也,乃比肩必争之物。若财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拦者,譬如马之在原,其分素定,比肩不敢争逐。大怕背财,运进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房,致祸不轻。若用财不见明霞,隐于土库之间,乃人所不知之地,比肩竞图窃取,虽深藏固闭,难保无患。)

  财临生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嗣。

  (凡命以印为母,以财为父。财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财为主。然财贵而印自荣,夫政斯妻无倚,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时为先。若财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于墓库者,则为沿的过继之儿,弃义随母之子也。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弃始由终,故如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财为妻。妻所属之宫,日下一位是也,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时必夺,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经临财。

  (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宫,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剥之意,岂能免离间之恨哉?若印与财相连一宫,而财、印皆有着脚,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若财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夺之机,一进其财,又见食神制煞,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子者,官然也。子位者,生时也。时上要时,及用官然生旺之气。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川IJ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要者,财也。妻宫者,日支也。本宫若见其妻,乃得位矣。不逢比刃,不通刑冲,不有桃花恶煞,仍得天月二德责人同处者,不惟过道控之才,且有益光之德也。)

  入库伤官,阴生阳死;帮身羊刃、喜合燃冲。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凡伤官归库,岁运送之,多见丧亡横祸。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返魂无咎,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热,与刃作合,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煞。用者当市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权。然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两端。乃兵别首出之人也。然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若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至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逢单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仅使然也。财,体也。官,禄也。身强医此两端,乃名利出群之士。凡官弱喜行旺乡,财旺喜行印地,皆发福成立之时也。若有印逢官,则禄过矣生财旺送财,则俸余矣。君子禄过俸余,必见贪污罢职。)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

  (原用官呈衰弱,不能称印经之荣,若官进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么原用偏正之财,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财已足用,马必位驰,旧无比刃、伤劫于此,加官进势,立业余财可征矣。)

  财旺身衰,逢生即死。

  (财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与之相忘,反见所守安然。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苟图,财未得而祸两至矣。)

  刀强财薄,见煞生官。

  (在言用官做胜,而财又浅薄,盖因羊刃、劫财不能生官,则官无倚矣。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财,以苏对病,足以生官,官自旺矣。学者于此,又不可有见煞混官之嫌也。)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习而成章,少助县蒙开明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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