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二

  礼仪二

  隋文帝开皇中,将作大匠宇文恺依《月令》造明堂木样以献。帝令有司于京城 安业里内规兆其地,方欲崇建,而诸儒争论不定,竟议罢之。炀帝时,恺复献明堂 木样并议状,属迁都兴役,事又不就。终于隋代,季秋大享,恆在雩坛设祀。

  高祖受禅,不遑创仪。太宗平定天下,命儒官议其制。贞观五年,太子中允孔 颖达以诸儒立议违古,上言曰:“臣伏寻前敕,依礼部尚书卢宽、国子助教刘伯庄 等议,以为‘从昆仑道上层祭天’。又寻后敕云:‘为左右阁道,登楼设祭。’臣 检六艺群书百家诸史,皆名基上曰堂,楼上曰观,未闻重楼之上而有堂名。《孝经》 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不云明楼、明观,其义一也。又明堂法天,圣王示俭, 或有翦蒿为柱,葺茅作盖。虽复古今异制,不可恆然,犹依大典,惟在朴素。是以 席惟飐秸,器尚陶匏,用茧栗以贵诚,服大裘以训俭,今若飞楼架道,绮阁凌云, 考古之文,实堪疑虑。按《郊祀志》:汉武明堂之制,四面无壁,上覆以茅。祭五 帝于上座,祀后土于下防。臣以上座正为基上,下防惟是基下。既云无四壁,未审 伯庄以何知上层祭神,下有五室?且汉武所为,多用方士之说,违经背正,不可师 祖。又卢宽等议云:上层祭天,下堂布政,欲使人神位别,事不相干。臣以古者敬 重大事,与接神相似,是以朝觐祭祀,皆在庙堂,岂有楼上祭祖,楼下视朝?阁道 升楼,路便窄隘,乘辇则接神不敬,步往则劳勚圣躬。侍卫在旁,百司供奉。求之 典诰,全无此理。臣非敢固执愚见,以求己长。伏以国之大典,不可不慎。乞以臣 言下群臣详议。”侍中魏征议曰:“稽诸古训,参以旧图,其上圆下方,复庙重屋, 百虑一致,异轸同归。洎当涂膺箓,未遑斯礼;典午聿兴,无所取则。裴頠以诸儒 持论,异端蜂起,是非舛互,靡所适从,遂乃以人废言,止为一殿。宋、齐即仍其 旧,梁、陈遵而不改。虽严配有所,祭享不匮,求之典则,道实未弘。夫孝因心生, 礼缘情立。心不可极,故备物以表其诚;情无以尽,故饰宫以广其敬。宣尼美意, 其在兹乎!臣等亲奉德音,令参大议,思竭尘露,微增山海。凡圣人有作,义重随 时,万物斯睹,事资通变。若据蔡邕之说,则至理失于文繁;若依裴頠所为,则又 伤于质略。求之情理,未允厥中。今之所议,非无用舍。请为五室重屋,上圆下方, 既体有则象,又事多故实。下室备布政之居,上堂为祭天之所,人神不杂,礼亦宜 之。其高下广袤之规,几筵尺丈之制,则并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 师古。廓千载之疑议,为百王之懿范。不使泰山之下,惟闻黄帝之法;汶水之上, 独称汉武之图。则通乎神明,庶几可俟,子来经始,成之不日。”议犹未决。

  十七年五月,秘书监颜师古议曰:

  明堂之制,爰自古昔,求之简牍,全文莫睹。始之黄帝,降及有虞,弥历夏、 殷,迄于周代,各立名号,别创规模。众说舛驳,互执所见,巨儒硕学,莫有详通。 斐然成章,不知裁断。究其指要,实布政之宫也。徒以战国纵横,典籍废弃;暴秦 酷烈,经礼湮亡。今之所存,传记杂说,用为准的,理实芜昧。然《周书》之叙明 堂,纪其四面,则有应门、雉门,据此一堂,固是王者之常居耳。其青阳、总章、 玄堂、太庙及左个、右个,与四时之次相同,则路寝之义,足为明证。又《文王居 明堂》之篇:带以弓蜀,祠于高禖。下九门磔禳以御疾疫,置梁除道以利农夫, 令国有酒以合三族。”凡此等事,皆合《月令》之文。观其所为,皆在路寝者也。 《戴礼》:“昔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扆南向而立。明堂也者,明诸侯 之尊卑也。”《周官》又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堂一筵。”据其 制度,即大寝也。《尸子》亦曰:“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曰阳馆,周曰 明堂。”斯皆路寝之征,知非别处。大戴所说,初有近郊之言,复称文王之庙,进 退无据,自为矛盾。原夫负扆受朝,常居出入,既在皋库之内,亦何云于郊野哉? 《孝经传》云“在国之阳”,又无里数。

  汉武有怀创造,询于搢绅,言论纷然,终无定据,乃立于汶水之上而宗祀焉, 明其不拘远近,无择方面。孝成之代,表行城南,虽有其文,厥功靡立。平帝元始 四年,大议营创。孔牢等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其实一也,而有三名。金褒等 又称经传无文,不能分别同异。中兴之后,蔡邕作论,复云明堂太庙,一物二名。 郑玄则曰:“在国之阳,三里之外。”淳于登又云:“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丙巳 之地。”颍容《释例》亦云:“明堂太庙,凡有八名,其体一也。”苟立同异,竞 为巧说,并出自胸怀,曾无师祖。审夫功成作乐,理定制礼,草创从宜,质文递变。 旌旗冠冕,古今不同,律度权衡,前后不一,随时之义,断可知矣。假如周公旧章, 犹当择其可否;宣尼彝则,尚或补其阙漏。况郑氏臆说,淳于謏闻,匪异守株,何 殊胶柱?愚谓不出墉雉,迩接宫闱,实允事宜,谅无所惑。但当上遵天旨,祗奉德 音,作皇代之明堂,永贻范于来叶。区区碎议,皆略而不论。

  又上表曰:“明堂之制,陛下已发德音,久令详议。但以学者专固,人人异言, 损益不同,是非莫定。臣愚以为五帝之后,两汉已前,高下方圆,皆不相袭。惟在 陛下圣情创造,即为大唐明堂,足以传于万代,何必论户牖之多少,疑阶庭之广狭? 若恣儒者互说一端,久无断决,徒稽盛礼,昔汉武欲草封禅仪,博望诸生,所说不 同,莫知孰是。唯御史大夫倪宽劝上自定制度,遂成登封之礼。臣之愚诚,亦望陛 下斟酌繁省,为其节文,不可谦拒,以淹大典。”寻以有事辽海,未暇营创。

  永徽二年七月二日,敕曰:“上玄幽赞,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 物。是知五精降德,爰应帝者之尊;九室垂文,用纪处天之业。且合宫、灵府,创 鸿规于上代;太室、总章,标茂范于中叶。虽质文殊制,奢俭异时,然其立天中, 作人极,布政施教,其归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灵,聿遵孝 享,而法宫旷礼,明堂寝构。今国家四表无虞,人和岁稔,作范垂训,今也其时。 宜令所司与礼官学士等考核故事,详议得失,务依典礼,造立明堂。庶旷代阙文, 获申于兹日;因心展敬,永垂于后昆。其明堂制度,令诸曹尚书及左右丞侍郎、太 常、国子秘书官、弘文馆学士同共详议。”

  于是太常博士柳宣仍郑玄义,以为明堂之制,当为五室。内直丞孔志约据《大 戴礼》及卢植、蔡邕等义,以为九室。曹王友赵慈皓、秘书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 诸儒纷争,互有不同。上初以九室之议为是,乃令所司详定形制及辟雍门阙等。

  明年六月,内出九室样,仍更令有司损益之。有司奏言:

  内样:堂基三重,每基阶各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一尺。中基方三百尺, 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高一丈二尺。上基象黄琮,为八角,四面安十二阶。 请从内样为定。基高下仍请准周制高九尺,其方共作司约准一百四十八尺。中基下 基,望并不用。又内样:室各方三筵,开四闼、八窗。屋圆楣径二百九十一尺。按 季秋大飨五帝,各在一室,商量不便,请依两汉季秋合飨,总于太室。若四时迎气 之祀,则各于其方之室。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损明堂故事,三三相重。太室在中央, 方六丈。其四隅之室,谓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当太室四面,青阳、明堂、总 章、玄堂等室,各长六丈,以应太室;阔二丈四尺,以应左右房。室间并通巷,各 广一丈八尺。其九室并巷在堂上,总方一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屋圆楣、楯、檐, 或为未允。请据郑玄、卢植等说,以前梁为楣,其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圆 柱旁出九室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纪。柱外余基,节作司约准面别各余一丈一尺。 内样:室别四闼、八窗,检与古同,请依为定。其户依古外设而不开。内样:外有 柱三十六,每柱十梁。内有七间,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以上至屋峻起,计高八 十一尺。上圆下方,飞檐应规,请依内样为定。其屋盖形制,仍望据《考工记》改 为四阿,并依礼加重檐,准太庙安鸱尾。堂四向五色,请依《周礼》白盛为便。其 四向各随方色。请施四垣及四门。

  辟雍,按《大戴礼》及前代说,辟雍多无水广、内径之数。蔡邕云:“水广二 十四丈,四周于外。”《三辅黄图》云“水广四周”,与蔡邕不异,仍云“水外周 堤”。又张衡《东京赋》称“造舟为梁”。《礼记·明堂位》、《阴阳录》云: “水左旋以象天。”商量水广二十四丈,恐伤于阔,今请减为二十四步,垣外量取 周足。仍依故事造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

  殿垣,按《三辅黄图》,殿垣四周方在水内,高不蔽日,殿门去殿七十二步。 准今行事陈设,犹恐窄小。其方垣四门去堂步数,请准太庙南门去庙基远近为制。 仍立四门八观,依太庙门别各安三门,施玄阃,四角造三重魏阙。

  此后群儒纷竞,各执异议。尚书左仆射于志宁等请为九室,太常博士唐等 请为五室。高宗令于观德殿依两议张设,亲与公卿观之。帝曰:“明堂之礼,自古 有之。议者不同,未果营建。今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工部尚书阎立德对曰: “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暗,五室似明。取舍之宜,断在圣虑。”上以五室 为便,议又不定,由是且止。

  至乾封二年二月,详宜略定,乃下诏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绪。奉二圣之遗 训,抚亿兆以初临,驭朽兢怀,推沟在念。而上玄垂祐,宗社降休,岁稔时和,人 殷俗阜。车书混一,文轨大同。检玉泥金,升中告禅,百蛮执贽,万国来庭,朝野 俱娱,华夷胥悦。但为郊禋严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犹阙合宫。朕所以日昃忘 疲,中宵辍寝,讨论坟籍,错综群言,采三代之精微,探九皇之至赜,斟酌前载, 制造明堂。栋宇方圆之规,虽兼故实;度筵陈俎之法,独运财成。宣诸内外,博考 详议,求其长短,冀广异闻。而鸿生硕儒,俱称尽善,搢绅士子,并奏该通。创此 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情礼获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时起 作,务从折中,称朕意焉。”于是大赦天下,改元为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明年 三月,又具规制广狭,下诏曰:

  合宫听朔,阐皇轩之茂范;灵府通和,敷帝勋之景化。殷人阳馆,青珪备礼; 姬氏玄堂,彤璋合献。虽运殊骊翰,时变质文,至于立天中,建皇极,轨物施教, 其归一揆。考图汶上,仅存公玉之仪;度室圭躔,才纪中元之制。属炎精坠驾,睿 宫毁籥,四海沦于沸鼎,九土陷于涂原。高祖太武皇帝杖钺唐郊,收钤雍野,纳祥 符于苍水,受灵命于丕山。飞沈泳沫,动植游源。太宗文皇帝盟津光誓,协降火而 登坛;丰谷断蛇,应屯云而鞠旅。封金贷岭,昭累圣之鸿勋;勒石丸都,成文考之 先志。固可以作化明堂,显庸太室。傍罗八柱,周建四门,木工不琢,土事无文, 丰约折衷,经始勿亟,阙文斯备,大礼聿修。

  其明堂院每面三百六十步,当中置堂。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 策一百四十有四,总成三百六十,故方三百六十步。当中置堂,处二仪之中,定三 才之本,构兹一宇,临此万方。自降院每面三门,同为一宇,徘徊五间。按《尚书》, 一期有四时,故四面各一所开门;每时有三月,故每一所开三门;一期十有二月, 故周回总十二门。所以面别一门,应兹四序,既一时而统三月,故于一舍而置三门。 又《周易》三为阳数,二为阴数,合而为五,所以每门舍五间。院四隅各置重楼, 其四墉各依本方色。按《淮南子》,地有四维,故四楼。又按《月令》,水、火、 金、木、土五方各异色,故其墙各依本方之色。

  基八面,象八方。按《周礼》“黄琮礼地”。郑玄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 地形,故以祀地。则知地形八方。又按《汉书》,武帝立八觚坛以祀地。登地之坛, 形象地,故令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基高一丈二尺,径二百八十尺。按《汉书》, 阳为六律,阴为六吕。阳与阴合,故高一丈二尺。又按《周易》,三为阳数,八为 阴数。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尺。按《汉书》,九会之数有四十,合为二百八十, 所以基径二百八十尺。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错综阴阳之数。以明阳不独运,资阴和 以助成;阴不孤行,待阳唱而方应。阴阳两顺,天地咸亨,则百宝斯兴,九畴攸序。 基每面三阶,周回十二阶,每阶为二十五级。按《汉书》,天有三阶,故每面三阶; 地有十二辰,故周回十二阶。又按《文子》,从凡至圣,有二十五等,故每阶二十 五级。所以应符星而设阶,法台耀以疏陛,上拟霄汉之仪,下则地辰之数。又列兹 重级,用准圣凡。象皇极之高居,俯庶类而临耀。

  基之上为一堂,其宇上圆。按《道德经》: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 一以为天下贞。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按《汉书》:太极 元气,函三为一。又曰:天子以四海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气,并取四海为家之义。 又按《周礼》,“苍璧礼天”。郑玄注:璧圆以象天。故为宇上圆。堂每面九间, 各广一丈九尺。按《尚书》,地有九州,故立九间。又按《周易》,阴数十,故间 别一丈九尺,所以规模厚地,准则阴阳,法二气以通基,置九州于一宇。堂周回十 二门,每门高一丈七尺,阔一丈三尺。按《礼记》,一岁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门。 又按《周易》,阴数十,阳数七,故高一丈七尺;又曰阳数五,阴数八,故阔一丈 三尺。所以调兹玉烛,应彼金辉,叶二气以循环,逐四序而迎节。堂周回二十四窗, 高一丈三尺,阔一丈一尺,二十三櫺,二十四明。按《史记》,天有二十四气,故 置二十四窗。又按《书》,一年十二月,并象闰,故高一丈三尺。又按《周易》, 天数一,地数十,故阔一丈一尺;又天数九,地数十,并四时成二十三,故二十三 櫺。又按《周易》,八纯卦之本体,合二十四爻,故有二十四明。列牖疏窗,象风 候气,远周天地之数,曲准阴阳之和。

  堂心八柱,各长五十五尺。按《河图》,八柱承天,故置八柱。又按《周易》,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长五十五尺。耸兹八柱,承彼九间,数该大衍之规,形符立 极之制。且柱为阴数,天实阳元,柱以阴气上升,天以阳和下降,固阴阳之交泰, 乃天地之相承。堂心之外,置四柱为四辅。按《汉书》,天有四辅星,故置四柱以 象四星。内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辅明化,上交下泰,表里相成,叶台耀以分辉,契 编珠而拱极。八柱四辅之外,第一重二十柱。按《周易》,天数五,地数十,并五 行之数合而为二十,故置二十柱。体二仪而立数,叶五位以裁规,式符立极之功, 允应刚柔之道。八柱四辅之外,第二重二十八柱。按《史记》,天有二十八宿,故 有二十八柱。所以仰则乾图,上符景宿,考编珠而纪度,观列宿以迎时。八柱四辅 之外,第三重三十二柱。按《汉书》,有八节、八政、八风、八音,四八三十二柱。 调风御节,万物资以化成;布政流音,九区仰而贻则。外面周回三十六柱。按《汉 书》,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岁时而致用,顺寒暑以通微, 璇玑之度无愆,玉历之期永契。八柱之外,修短总有三等。按《周易》,天、地、 人为三才,故置柱长短三等。所以拟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体万物以资生,长短 兼运。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按《礼记》,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 八十一元士,合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分职设官,翊化资于多士;开物 成务,构春厦藉于群材。其上槛周回二百四柱。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 又《汉书》,九会之数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所以采坤策之玄妙,法甲乙之精微, 环回契辰象之规,结构准阴阳之数。又基以象地,故叶策于坤元;柱各依方,复规 模于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条。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故置二百一十六条。 所以规模《易》象,拟法乾元,应大衍之深玄,叶神策之至数。大小节级拱,总六 千三百四十五。按《汉书》,会月之数,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千三百四十五枚。 所以远采三统之文,傍符会月之数,契金仪而调节,偶璇历以和时。重干,四百八 十九枚。按《汉书》,章月二百三十五,闰月周回二百五十四,总成四百八十九, 故置四百八十九枚。所以法履端之奥义,象举正之芳猷,规模历象,发明章、闰。 下璟,七十二枚。按《易纬》,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模芳节,取规 贞候,契至和于昌历,偶神数于休期。上璟,八十四枚。按《汉书》,九会之数有 七十八。又按《庄子》: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司马彪注:天地四方为六合。 总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所以模范二仪,包罗六合,准会阴阳之数,周通气候 之源。枅,六十枚。按《汉书》,推太岁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所以兼该历数, 包括阴阳,采甲乙之深微,穷辰子之玄奥。连栱,三百六十枚。按《周易》,当期 之日,三百有六十,故置三百六十枚。所以叶周天之度,准当期之日,顺平分而成 岁,应晷运以循环。小梁,六十枚。按《汉书》,有六十甲子,故置六十枚。构此 虹梁,遐规凤历,傍竦四宇之制,遥符六甲之源。牵,二百二十八枚。按《汉书》, 章中二百二十八,故置二百二十八枚。所以应长历之规,象中月之度,广综阴阳之 数,傍通寒暑之和。方衡,一十五重。按《尚书》,五行生数一十有五,故置十五 重。结栋分间,法五行而演秘;疏楹叠构,叶生数以成规。南北大梁,二根。按 《周易》太极生两仪,故置二大梁。轨范乾坤,模拟天地,象玄黄之合德,表覆载 以生成。阳马,三十六道。按《易纬》,有三十六节,故置三十六道。所以显兹嘉 节,契此贞辰,分六气以燮阴阳,环四象而调风雨。椽,二千九百九十根。按《汉 书》,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通法五百九十八,共成二千九百九十。所以偶推步之 规,合通法之数。是知疏椽构宇,则大壮之架斯隆,积月成年,则会历之规无爽。 大梠,两重,重别三十六条,总七十二。按《淮南子》,太平之时,五日一风,一 年有七十二风,故置七十二条。所以通规瑞历,叶数祥风,遥符淳俗之年,远则休 征之契。飞檐椽,七百二十九枚。按《汉书》,从子至午,其数七百二十九,故置 七百二十九枚。所以采辰象之宏模,法周天之至数。且午为阴本,子实阳源,子午 分时,则生成之道自著;阴阳合德,则覆载之义兹隆。

  堂檐,径二百八十八尺。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六,《易纬》云,年有 七十二候,合为二百八十八,故径二百八十八尺。所以仰叶乾策,远承贞候,顺和 气而调序,拟圆盖以照临。堂上栋,去基上面九十尺。按《周易》,天数九,地数 十,以九乘十,数当九十,故去基上面九十尺。所以上法圆清,下仪方载,契阴阳 之至数,叶交泰之贞符。又以兹天九,乘于地十,象阳唱而阴和,法乾施而坤成。 檐,去地五十五尺。按《周易》,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去地五十五尺。所以拟大 《易》之嘉数,通惟神之至赜,道合万象,理贯三才。上以清阳玉叶覆之。按《淮 南子》,清阳为天,合以清阳之色。

  诏下之后,犹群议未决。终高宗之世,未能创立。

  则天临朝,儒者屡上言请创明堂。则天以高宗遗意,乃与北门学士议其制,不 听群言。垂拱三年春,毁东都之乾元殿,就其地创之。四年正月五日,明堂成。凡 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各三百尺。有三层:下层象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 二辰,圆盖,盖上盘九龙捧之;上层法二十四气,亦圆盖。亭中有巨木十围,上下 通贯,栭、栌LR、勣,藉以为本,亘之以铁索。盖为鸾鷟,黄金饰之,势若飞翥。 刻木为瓦,夹纻漆之。明堂之下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号万象神宫。因改河南县 为合宫县。诏曰:

  黄轩御历,朝万方于合宫;丹陵握符,咨四岳于衢室。有虞辑瑞,总章之号既 存;大禹锡珪,重屋之名攸建。殷人受命,置阳馆以辨方;周室凝图,立明堂以经 野。用能范围三极,幽赞五神,展尊祖之怀,申宗祀之典。爰从汉、魏,迨及周、 隋、经始之制虽兴,修广之规未备。朕以庸昧,虔膺厚托,受寄于缀衣之夕,荷顾 于仍几之前。伏以高宗往年,已属意于阳馆,故京辅之县,预纪明堂之名;改元之 期,先著总章之号。朕于乾封之际,已奉表上尘,虽简宸心,未遑荣构。今以鼎郊 胜壤,圭邑奥区,处天地之中,顺阴阳之序,舟车是凑,贡赋攸均,爰藉子来之功, 式遵奉先之旨。

  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诸侯之位也。开乾坤之奥策,法气象之运行,故 能使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眷言盛烈,岂不美欤!比者鸿儒礼官,所执各异,咸以 为明堂者,置之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在国阳明之地。今既俯迩宫掖,恐黩灵祇, 诚乃布政之居,未为宗祀之所。朕乃为丙巳之地,去宫室遥远,每月所居,因时飨 祭,常备文物,动有烦劳,在于朕怀,殊非所谓。今故裁基紫掖,辟宇彤闱,经始 肇兴,成之匪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严恭之志方展。若使惟 云布政,负扆临人,则茅宇土阶,取适而已,岂必劳百姓之力,制九筵而御哉!诚 以获执蘋蘩,虔奉宗庙故也。时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适于事。今以上 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光敷礼训,式展诚敬。来年正月一日,可于明堂 宗祀三圣,以配上帝。宜令礼官、博士、学士、内外明礼者,详定仪礼,务从典要, 速以奏闻。

  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亲享明堂,大赦改元。其月四日,御明堂布政,颁九条 以训于百官。文多不载。翌日,又御明堂,飨群臣,赐缣纁有差。自明堂成后,纵 东都妇人及诸州父老入观,兼赐酒食,久之乃止。吐蕃及诸夷以明堂成,亦各遣使 来贺。载初元年冬正月庚辰朔,日南至,复亲飨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翼日, 布政于群后。其年二月,则天又御明堂,大开三教。内史邢文伟讲《孝经》,命侍 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论议,日昃乃罢。

  天授二年正月乙酉,日南至,亲祀明堂,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先 妣配,百神从祀,并于坛位次第布席以祀之。于是春官郎中韦叔夏奏曰:“谨按明 堂大享,唯祀五帝。故《月令》云:‘是月也,大享帝。’则《曲礼》所云‘大享 不问卜’,郑玄注云‘谓遍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是也。又按《祭法》云:‘祖 文王而宗武王。’郑玄注云:‘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故《孝经》云: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据此诸文,明堂正礼,唯祀五帝,配以祖宗及五 帝、五官神等,自外余神,并不合预。伏惟陛下追远情深,崇禋志切,于明堂祀, 加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帝、先后配享,此乃补前王之阙典,弘严配之虔诚。 往以神都郊坛未建,乃于明堂之下,广祭众神,盖义出权时,非不刊之礼也。谨按 礼经:其内官、中官、五岳、四渎诸神,并合从祀于二至。明堂总奠,事乃不经。 然则宗祀配天之亲,杂与小神同荐,于严敬之道,理有不安。望请每岁元日,惟祀 天地大神,配以帝后。其五岳以下,请依礼于冬、夏二至,从祀方丘、圆丘,庶不 烦黩。”从之。时则天又于明堂后造天堂,以安佛像,高百余尺。始起建构,为大 风振倒。俄又重营,其功未毕。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佛堂灾,延烧明堂,至曙, 二堂并尽。寻时又无云而雷,起自西北。则天欲责躬避正殿。宰相姚璹曰:“此实 人火,非是天灾。至如成周宣榭,卜代逾长;汉武建章,盛德弥永。今明堂是布政 之所,非宗祀也。”则天乃御端门观酺宴,下诏令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极言无 有所隐。左拾遗刘承庆上疏曰:

  臣闻自古帝王,皆有美恶,休祥所以昭其德,灾变所以知其咎,天道之常理, 王者之常事。然则休祥屡臻,不可矜功而自满;灾变奄降,不可轻忽而靡惊。故殷 宗以桑谷生朝,怀惧而自省,妖不胜德,遂立中兴之功;辛纣以雀生大鸟,恃福而 自盈,祥不胜骄,终至倾亡之祸。故知灾变之生,将以觉悟明主,扶持大业,使盛 而不衰。理须祗畏神心,惊惧天诫,饬身正事,业业兢兢,则凶往而吉来,转祸而 为福。昔殷汤祷身而降雨,成王省事以反风,宋公忧荧惑之灾,而应三舍之寿,高 宗惩雊鼎之异,而享百年之福,此其类也。

  自陛下承天理物,至道事神,美瑞嘉祥,洊臻狎委,非臣所能尽述。日者变生 人火,损及神宫,惊惕圣心,震动黎庶。臣谨按《左传》曰:“人火曰火,天火日 灾。”人火因人而兴,故指火体而为称;天火不知何起,直以所灾言之。其名虽殊, 为害不别。又《汉书·五行志》曰:“火失性则自上而降,及滥焰妄起,灾宗庙, 烧宫馆。”自上而降,所谓天火;滥焰妄起,所谓人火。其来虽异,为患实同。王 者举措营为,必关幽显。幽为天道,显为人事,幽显迹通,天人理合。今工匠宿藏 其火,本无放燎之心:明堂教化之宫,复非延火之所。孽煨潜扇,倏忽成灾,虽则 因人,亦关神理。臣愚以为火发既先从麻主,后及总章,意将所营佛舍,恐劳而无 益。但崇其教,即是津梁,何假绀宫,言存汲引?既僻在明堂之后,又前逼牲牢之 筵,兼以厥构崇大,功多难毕。立像弘法,本拟利益黎元,伤财役人,却且烦劳家 国。承前大风摧木,天诫已显;今者毒焰冥炽,人孽复彰。圣人动作,必假天人之 助,一兴功役,二者俱违,厥应昭然,殆将缘此。

  臣以为明堂是正阳之位,至尊所居,展礼班常,崇化立政,玉帛朝会,神灵依 凭。营之可曰大功,损之实非轻事,既失严禋之所,复伤孝理之情。陛下昨降明制, 犹申寅畏之旨,群僚理合兢畏震悚,勉力司存,岂合承恩耽乐,安然酺宴?又下人 感荷圣德,睹变憎惶,神体克宁,岂非深悦。但以火气初止,尚多惊惧,余忧未息, 遽以欢事遏之。臣恐忧喜相争,伤于情理。故传曰:“可忧而为乐,取忧之道。” 又古者有火,祭四墉。四墉,积阴之气,祈之以禳火灾。火,阳之气,欢乐阳事, 火气方胜,不可复兴阳事。臣闻灾变之兴,至圣不免,聿修其德,来患可禳。陛下 垂制博访,许陈至理。而左史张鼎以为“今既火流王屋,弥显大周之祥”,通事舍 人逢敏奏称,“当弥勒初成佛道时,有天魔烧宫,七宝台须臾散坏。”斯实谄妄之 邪言,实非君臣之正论。晻昧王化,无益万机。夫天道虽高,其察弥近;神心虽寂, 其听弥聪。交际皇王,事均影响。今大风烈火,谴告相仍,实天人丁宁,匡谕圣主, 便鸿基盆固,天禄永终之意也。伏愿陛下乾乾在虑,翼翼为怀,若涉巨川,如承大 祭,审其致灾之理,详其降眚之由,无瞢天人之心,而兴不急之役。则兆人蒙赖, 福禄靡穷,幸甚,幸甚。

  则天寻令依旧规制重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广三百尺。上施宝 凤,俄以火珠代之。明堂之下,圜饶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天册万岁二年三月, 重造明堂成,号为通天宫。四月朔日,又行亲享之礼,大赦,改元为万岁通天。翼 日,则天御通天宫之端扆殿,命有司读时令,布政于群后。其年,铸铜为九州鼎, 既成,置于明堂之庭,各依方位列焉。神都鼎高一丈八尺,受一千八百石。冀州鼎 名武兴,雍州鼎名长安,兗州名日观,青州名少阳,徐州名东原,扬州名江都,荆 州名江陵,梁州名成都。其八州鼎高一丈四尺,各受一千二百石。司农卿宗晋卿为 九鼎使,都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斤。鼎上图写本州山川物产之像,仍令工书人 著作郎贾膺福、殿中丞薛昌容、凤阁主事李元振、司农录事钟绍京等分题之,左尚 方署令曹元廓图画之。鼎成,自玄武门外曳入,令宰相、诸王率南北衙宿卫兵十余 万人,并仗内大牛、白象共曳之。则天自为《曳鼎歌》,令相唱和。其时又造大仪 钟,敛天下三品金,竟不成。九鼎初成,欲以黄金千两涂之。纳言姚璹曰:“鼎者 神器,贵于质朴,无假别为浮饰。臣观其状,光有五彩辉焕错杂其间,岂待金色为 之炫耀?”乃止。其年九月,又大享于通天宫。以契丹破灭,九鼎初成,大赦。改 元为神功。

  圣历元年正月,又亲享及受朝贺。寻制:每月一日于明堂行告朔之礼。司礼博 士辟闾仁谞奏议曰:

  谨按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惟《礼记·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 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 “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于通天宫 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则听朔之礼毕, 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而郑玄注《玉藻》“听朔”,以秦制月令有五 帝五官之事,遂云:“凡听朔,必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此郑 注之误也。故汉魏至今莫之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勾芒”者,谓宣布 时令,告示下人,其令词云其帝其神耳。所以为敬授之文,欲使人奉其时而务其业。 每月有令,故谓之《月令》,非谓天子月朔日以祖配帝而察告之。其每月告朔者, 诸候之礼也。故《春秋左氏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又郑注《论语》云: “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是诸候之礼明矣。 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按郑所谓告其帝者即太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 官。虽并功施于人,列在祀典,无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谨检《礼论》及 《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并无天子每月告 朔之事。若以为代无明堂,故无告朔之礼,则《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 礼》及祠令,著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即《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也。此则无明 堂而著其享祭,何为告朔独阙其文?若以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则周、秦有明堂,而 经典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历观今古,博考载籍,既无其礼,不可习非。 望请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国经。窃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 朔、令诸侯、使奉而行之之义也。

  凤阁侍郎王方庆又奏议曰:

  谨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盖所以顺天气,统万物,动法于两仪,德被于四 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庙,所以 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虽 有五名,而以明堂为主。汉代达学通儒,咸以明堂、太庙为一。汉左中郎将蔡邕立 议,亦以为然。取其宗祀,则谓之清庙;取其正室,则谓之太室;取其向阳,则谓 之明堂;取其建学,则谓之太学;取其圜水,则谓之辟雍。异名而同事,古之制也。 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于南郊总受十二月之政,还藏于祖庙,月取一政班于明堂。 诸侯孟春之月,朝于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月取一政而行之。盖所以和阴 阳、顺天道也。如此则祸乱不作,灾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称之曰:“明王之以孝 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告朔;听视此月之政,则谓之视朔,亦曰听 朔。虽有三名,其实一也。

  今礼官议称“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谨按《春秋》:“文公六 年闰十月,不告朔。”《谷梁传》曰:“闰,附月之余日,天子不以告朔。”《左 氏传》云:“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 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宁有他月 而废其礼者乎?博考经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礼·太史》职云:“颁告朔 于邦国。闰月,告王居门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合门左扉,立于 其中。”并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也。

  礼官又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 《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 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礼 论》及《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无王者告 朔之事者。臣谨按《玉藻云》:“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郑 注云:“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 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 王、武王。”臣谓今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及布政,自是古礼孟春上辛, 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之礼耳,而月取一政,班于明堂,其义昭然,犹未行也。即 如礼官所言,遂阙其事。

  臣又按《礼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即是每月告朔 之事。先儒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问卜,一入也;每月告朔, 十二入也;四时迎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礼官立义,王惟岁首一入耳, 与先儒既异,臣不敢同。郑玄云:“凡听朔告其帝。”臣愚以为告朔之日,则五方 上帝之一帝也。春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招拒,冬则叶光纪,季月则含枢 纽也,并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于其月而享祭之。鲁自文公始 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欲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犹可识其礼,羊亡其礼遂废,故云: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武帝封禅,始造明堂于太 山,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告朔之事。至汉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乃 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余人助祭毕,皆益 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汉末丧乱,尚传其礼。爰至后汉,祀典仍存。 明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董卓西移, 载籍湮灭,告朔之礼,于此而坠。暨于晋末,其马生郊,礼乐衣冠,扫地总尽。元 帝过江,是称狼狈,礼乐制度,南迁盖寡,彝曲残缺,无复旧章,军国所资,临事 议之。既阙明堂,宁论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论》,虽加编次,事 则阙如。梁代崔灵恩撰《三礼义宗》,更无异文。《贞观》、《显庆礼》及祠令不 言告朔者,盖为历代不传,其文遂阙,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礼官引为明证,在 臣诚实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礼,犹阙旧间,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每 月听政于明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

  上又命奉常广集众儒,取方庆、仁谞所奏,议定得失。当时大儒成均博士吴扬 吾、太学博士郭山恽曰:“臣等谨按《周礼》、《礼记》及《三传》,皆有天子告 朔之礼。夫天子颁告朔于诸侯,秦政焚灭《诗》、《书》,由是告朔礼废。今明堂 肇建,总章新立,绍百王之绝轨,树万代之鸿规,上以严配祖宗,下以敬授人时, 使人知礼乐,道适中和,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若因循颁朔,每月依行,礼贵随 时,事须沿革。望依王方庆议,用四时孟月日及季夏于明堂修复告朔之礼,以颁天 下。其帝及神,亦请依方庆用郑玄义,告五时帝于明堂上。则严配之道,通于神明; 至孝之德,光于四海。”制从之。

  长安四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悲,停读时令。”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 亲享明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礼毕,曲赦京师。明年驾入京,于季秋大享,复 就圆丘行事,迄于睿宗之世。

  开元二年八月,太子宾客薛谦光献《九鼎铭》。其《蔡州鼎铭》,天后御撰, 曰:“羲、农首出,轩、昊膺期。唐、虞继踵,汤、禹乘时。天地光宅,域中雍熙。 上天降鉴,方建隆基。”紫微令姚崇奏曰:“圣人启运,休兆必彰。请宣付史馆。” 从之。五年正月,幸东都,将行大享之礼。太常少卿王仁忠、博士冯宗陈贞节等议, 以武氏所造明堂,有乖典制,奏议曰:

  明堂之建,其所从来远矣!自天垂象,圣人则之。蒿柱茅檐之规,上圆下方之 制,考之大数,不逾三七之间,定之方中,必居丙巳之地者,岂非得房心布政之所, 当太微上帝之宫乎?故仰叶俯从,正名定位,人神不杂,各司其序,则嘉应响至, 保合太和。

  昔汉氏承秦,经籍道息,旁求湮坠,详究难明。孝武初,议立明堂于长安城南, 遭窦太后不好儒术,事乃中废。孝成之代,又欲立于城南,议其制度,莫之能决。 至孝平元始四年,始创造于南郊,以申严配。光武中元元年,立于国城之南。自魏、 晋迄于梁朝,虽规制或殊,而所居之地,常取丙巳者,斯盖百王不易之道也。

  高宗天皇大帝纂承平之运,崇朴素之风,四夷来宾,九有咸乂。永徽三年,诏 礼官学士议明堂制度,群儒纷竞,各执异端,久之不决,因而遂止者,何也?非谓 财不足、力不堪也。将以周、孔既遥,礼经且紊,事不师古,或爽天心,难用作程, 神不孚祐者也。则天太后总禁闱之政,藉轩台之威,属皇室中圮之期,蹑和熹从权 之制。以为乾元大殿,承庆小寝,当正阳亭午之地,实先圣听断之宫。表顺端闱, 储精营室,爰从朝享,未始临御。乃起工徒,挽令摧覆。既毁之后,雷声隐然,众 庶闻之,或以为神灵感动之象也。于是增土木之丽,因府库之饶,南街北阙,建天 枢大仪之制;乾元遗趾,兴重阁层楼之业。烟焰蔽日,梁柱排云,人斯告劳,天实 贻诫。煨烬甫尔,遽加修复。况乎地殊丙巳,未答灵心,迹匪膺期,乃申严配。事 昧彝典,神不昭格。此其不可者一也。又明堂之制,木不镂,土不文。今体式乖宜, 违经紊礼,雕镌所及,穷侈极丽。此其不可者二也。高明爽垲,事资虔敬,密迩宫 掖,何以祈天?人神杂扰,不可放物。此其不可者三也。况两京上都,万方取则, 而天子阙当阳之位,听政居便殿之中,职司其忧,岂容沉默。当须审考历之计,择 烦省之宜,不便者量事改修,可因者随宜适用,削彼明堂之号,克复乾元之名,则 当宁无偏,人识其旧矣。

  诏令所司详议奏闻。

  刑部尚书王志愔等奏议,咸以此堂所置,实乖典制,多请改削,依旧造乾元殿。 乃下诏曰:“古之操插皇纲、执大象者,何尝不上稽天道,下顺人极,或变通以随 时,爰损益以成务。且衢室创制,度堂以筵,用之以礼神,是光孝享,用之以布政, 盖称视朔,先王所以厚人伦、感天地者也。少阳有位,上帝斯歆,此则神贵于不黩, 礼殷于至敬。今之明堂,俯邻宫掖,此之严祀,有异肃恭,苟非宪章,将何轨物? 由是礼官博士、公卿大夫,广参群议,钦若前古,宜存露寝之式,用罢辟雍之号。 可改为乾元殿,每临御宜依正殿礼。”自是驾在东都,常以元日冬至于乾元殿受朝 贺。季秋大享祀,依旧于圆丘行事。十年,复题乾元殿为明堂,而不行享祀之礼。 二十五年,驾在西京,诏将作大匠康纻素往东都毁之。纻素以毁拆劳人,乃奏请且 拆上层,卑于旧制九十五尺。又去柱心木,平座上置八角楼,楼上有八龙,腾身捧 火珠。又小于旧制,周围五尺,覆以真瓦,取其永逸。依旧为乾元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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